新时期农村偷盗问题探析——以安徽省太和县胡集村为例
2012-08-15范兆飞高壮伟李小辉
重庆科技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2年20期
关键词:农村
范兆飞,高壮伟,李小辉
十六届六中全会做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决策。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总要求是: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党对社会主义社会建设规律的新探索,是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大战略举措,是满足人们不断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的必然需求,是巩固党执政的社会基础,实现党的历史任务的必然要求,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必然要求。
一、我国农村偷盗问题的现状
当前,与新农村建设相悖是农村的治安问题,尤其是偷盗问题。凡值钱的东西都可能成为偷盗目标。农村偷盗对于农民的生产生活产生了消极影响。
(一)新时期农村偷盗问题的特点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经济体制的转轨及人们思想的变化,新时期我国农村偷盗问题愈演愈烈,从案发率、主体、组织形式等各方面都呈现出与以前有所不同的鲜明特点,具体来说有如下几点:
1.偷盗案件的发生率呈上升趋势。近年来,农村的偷盗案件越来越多,到公安机关报案率也愈来愈多。仅胡集行政村2010年的发案就有19起之多(该数目是到派出所立案的,不包括一些偷鸡摸狗的小事),比2009年多出5件。
2.犯罪主体大多是中年人,而且文化程度较低。在胡集行政村破获的案件中,犯罪嫌疑人的平均年龄只有39岁,最高学历为高中(高中学历人数占偷盗人数的比例很小),其余都是文盲和小学,而且对偷盗的法律惩罚后果不甚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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