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学之探讨
2012-08-15蒋冬芹
重庆科技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2年2期
蒋冬芹
高校《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学之探讨
蒋冬芹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是大学新生进入大学后第一门思想政治理论课,在整个高校思政课课程中,“基础”课扮演着开好头,起好步的重要角色。认为上好“基础”课关键在三个方面:一是上好新生适应教育课,二是教育方式方法的创新,三是化解错误认识,增强认同感。
适应;激励;认同
2010年,教育部部长袁贵仁在与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骨干教师研修班学员座谈时提出 “要让党放心,让学生终身受益,毕生难忘”的教学目标追求,也是《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师的人生价值追求。
一、上好新生第一课——适应教育
大学新生进入校园后,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是适应问题,这也是基础课开篇的第一课绪论部分的内容,这充分体现了“基础”课和大学生实际是密切联系的,也体现了基础课的根本任务。2004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提出“解决成长成才的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老师的价值就是被学生需要”。对于刚刚踏进大学校门的新生而言,他们需要生活上的适应,学习上的适应,心理上的适应,需要尽快融入大学生活中,规划大学生活,确定人生目标,思政课教师是“大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应该不辱使命,上好第一课,指导大学生尽快适应大学生活,为今后的健康成长打下良好的基础。
(一)适应的前提条件
1.客观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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