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祭奠权”刍议
2012-08-15吴纪树
重庆科技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2年2期
吴纪树
“祭奠权”刍议
吴纪树
近年来我国司法实践中频频出现一类新的民事案件——祭奠权纠纷。一直以来,祭奠作为一种风俗习惯,而现行法律也没有明文规定祭奠权利,由此也造成了各地关于此类案件纠纷判决不一。今后在完善立法的过程中应当将祭奠权这类新型的权利作为一种法定权利纳入法律体系之中。
祭奠;祭奠权;权利
一、祭奠概述
(一)祭奠的概念
根据现代汉语词典的定义,所谓祭奠是指为死去的人举行仪式,表示追念。实质上,祭奠就是人的一种特殊的社会活动,其目的是表达对死者的追思之情,是一种精神利益的获取。而在实践之中,也有出现如“祭祀”“悼念”等与“祭奠”类似的概念,但三者之间是存在明显差别的。祭祀,是指旧俗置备供品向神佛或祖先行礼,表示崇敬并求保佑;悼念,是指怀念死者,表示哀痛。具体而言,三者的区别主要有以下几点:(1)对象不同。祭奠往往针对已逝个体进行,多数用于近亲属,也常用于对历史名人、革命英烈、时代英模等;祭祀则多指对祖先、宗族的拜祭,有追功颂德的意义,悼念的对象最广,不仅包括祖先、宗族、近亲属,还包括历史名人,革命先驱、英雄模范等等。(2)时间不同。祭奠悼念一样,其时间没有什么特别的要求,只要想表达自己对逝者的追思,随时都可以;而祭祀的时间则相对固定。(3)主体不同。祭奠的主体更多的是逝者的近亲属,可能是个别人的行为,例如清明节的扫墓活动,也可能是较多数人的行为,例如为逝者的追悼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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