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农民发展权是统筹城乡发展的核心
2012-08-15倪荣远
重庆科技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2年2期
倪荣远
保障农民发展权是统筹城乡发展的核心
倪荣远
统筹城乡发展的初衷,就是要逐步消除城乡二元体制,形成城乡协同发展的新格局。而要协调推进城乡发展,重点和难点都在农村。各地统筹城乡发展之所以难见成效,主要原因之一就是不但严重偏离了这个“重点”、“难点”,反而剥夺农民发展权,蓄意损害农民权益。 “三农”问题关系到整个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稳定与安全,剥夺农民发展权无异于饮鸩止渴。因此,必须采取强有力措施,切实保障农民享有与城市居民同等的发展权,以真正实现城乡一体化的目标。
统筹城乡发展;公平发展;农民发展权;保障
为破解“三农”难题,我国政府先后出台了诸多政策措施,如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统筹城乡发展(城乡一体化)、推进城镇化建设等等,但似乎并没有达到预期效果。时至今日,我国农村(尤其是那些农业穷县)大多还是老样子,城乡居民在经济、政治、社会、文化上两极分化却日益严重,“三农”问题更加突出。造成政策失灵的原因固然很多,笔者认为核心问题应该归因于农民发展权的缺失。
一、农民享有发展权——天经地义
发展权,是指个人和集体基于持续而全面的发展需要而获取的发展机会均等和发展利益共享的权利。发展权作为一项不可剥夺的基本人权 (天赋权利)已逐步为国际社会所认同。因此,农民发展权就是指农民个人及农民集体享有与城市居民同等地、自主地和有意义地参与、促进经济、政治、社会和文化各方面全面发展并公平享有发展收益的一项基本权利,是农民主体自主地行使参与、促进发展的行为权和获取发展利益的受益权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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