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附赠式有奖销售行为的法律规制
2012-08-15魏岩
通化师范学院学报 2012年5期
魏岩
(郑州大学法学院,河南郑州450052)
论附赠式有奖销售行为的法律规制
魏岩
(郑州大学法学院,河南郑州450052)
文章从附赠式有奖销售行为的特点及其与抽奖式有奖销售、商业贿赂的区别方面准确的界定了附赠式有奖销售行为。附赠式有奖销售行为有利处和弊害,在市场经济的不同发展阶段国外对附赠式有奖销售的法律规制各不相同。我国法律缺乏对附赠式有奖销售的规制。有鉴于此,分析了不正当附赠式有奖销售的三种表现形式,并对我国应该怎样规制附赠式有奖销售,提出了具有可行性的立法建议。
附赠式有奖销售;区别;利处;避害;缺乏规制;立法建议
一、附赠式有奖销售行为的界定
附赠式有奖销售行为是指经营者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时,附带性地向所有购买者提供物品,金钱或者其他经济利益的行为。[1]对此行为进行准确界定,笔者认为应该认清它的本质特点,同时理清同其相关概念的区别。
1.附赠式有奖销售行为的特点
(1)购买者对于其能否中奖及中什么奖都很清楚。附赠行为具有全面性和公开性,即对于相同条件的消费者要一视同仁的提供相同的奖品,附赠行为具有全面性;平等的提供相同的奖品,向谁提供奖品以及提供什么奖品都是公开的。
(2)附赠式有奖销售行为中的附赠行为存在主从法律关系,附赠行为是买卖行为的从属行为,赠送关系是买卖关系的从属关系,没有后者就没有前者,有了后者才有前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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