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认识过程的阶段问题
2012-08-15梁景时
通化师范学院学报 2012年5期
梁景时
(通化师范学院政法系,吉林通化134002)
试论认识过程的阶段问题
梁景时
(通化师范学院政法系,吉林通化134002)
感性和理性不应被视为认识过程中独立的两个阶段,而是认识中不可分割的有机组成部分。在人们认识过程中以纯粹感性因素出现的客观状态是不存在的,以净化的理性因素出现的客观状态是没有的。人的认识不是沿着直线前进的,它充满着复杂矛盾的曲折运动,任何死板、僵化和片面性都会把认识引向唯心主义泥坑。主观思维和客观世界都服从于同样的规律,二者的一致要以客观世界的规律被正确认识为前提,使自然、社会领域的辩证法成为概念的辩证法,即使客观的辩证法成为主观的辩证法。人的认识一定要在实践的基础上超越经验水平达到理论水平,从而使经验水平的东西得到论证和说明。经验水平向理论水平提高的行程,完全是一个辩证发展过程,是质量互变规律、对立统一规律和否定规律的具体作用,是最重要的思维形式和思维规律。通过这些规律的永恒运动。在实践的基础上不断接近于客观世界,这就是人类认识的过程。
认识过程;阶段;感性因素;理性因素
若干年来,哲学教材在阐述认识发展过程时,都把它划分成“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两个不同质的阶段,前者是认识的低级阶段,后者是认识的高级阶段,每一个下面又分成若干小阶段,这就是我国哲学界流行的关于认识过程的“两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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