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当下国内电视传媒的社会责任缺失
2012-08-15文丨石
中国传媒科技 2012年4期
关键词:受众
文丨石 琳
(四川大学文学与新闻学院,成都610041)
随着市场经济的扩展、经济文化全球化的冲击,尤其是消费社会的逐渐形成,中国电视在国家和市场的双重制约下,形成了意识形态属性下的社会公器、党的喉舌和产业属性下的市场竞争主体的双重角色。在国家意识形态和大众意识形态不断冲突、妥协、融合的过程中,中国电视经历了从宣传工具到大众文化的转变。对于许多观众和部分电视制作生产者来说,他们已经自觉或者不自觉地意识到电视是一种可以寄托现实梦想和宣泄心理欲望的娱乐叙事形式。这使得中国电视过去所单纯承载的政治宣传意义和思想教化功能的束缚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冲击。电视的风格、样式、题材、主题和效果不断多样化。
笔者认为,这是在现实传播环境下,也就是文化工业和大众文化的受众时代中,对于中国电视媒介特性的发现,更是中国电视未来的发展趋势,而这种发展实际是一个向电视实质不断回归的过程——电视既要表现深刻,又需传达通俗;既是以利益取向为逻辑起点的商业经营机构,又是价值守望为基础的公共意见表达场所。
然而就在电视商品属性回归,电视经营运作产业化、集团化得以迅速发展的同时,有人便这样认为:电视必须要通俗化和无限适应大众需求,这样才会获得收视率,而收视率就变相意味着电视的广告和商业利润。于是,电视的商业化、同质化、庸俗化、贵族化倾向也愈演愈烈。……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