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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报道“三贴近”措施探讨

2012-08-15朱英敏

中国地市报人 2012年7期

□ 朱英敏

(虞城县广播电视局,河南 虞城 476300)

关于新闻报道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已多有文章论及,但究竟怎样才算“贴近”,检验是否“贴近”的标准是什么等一系列处于操作层面上的问题,似乎还语焉不祥。笔者试就此加以探析。

“贴近”的双重含义:“融”与“察”

何谓“贴近”?从字面来看,“贴”为动词,由“贴”这种行为的主体发出,包含着在其愿望支配下的行动。“近”是形容词,和“贴”组合在一起,是形容词作补语,用以说明“贴”的程度或状态。那么“贴”到什么程度才叫“近”?理想的境界,当然是贴紧,即“贴”的主体和客体之间达到无间隔的粘附或融合,套用现在比较流行的时尚说法,是实现“零距离”接触。具体而言,就是新闻记者在采访报道时,必须寻找到原汁原味的事实以及创造事实的采访对象。换句话说,记者采访报道时必须沉下身子,迈开双脚,一竿子插到新闻事实发生的地方,以获取“零次信息”或“第一手材料”。“贴近”的另一层含义是“察”,即体察和洞察。身子到了现场,未必就能真正地了解新闻事物或人物。体察,需要全神贯注地观察和思考,需要体味、鉴别、比较。洞察,则是透过现象看本质,从杂乱无章的事实中探讨趋势和规律。无论体察还是洞察,都要求记者既要全面深入地搜集事实,更要咀嚼、消化事实,以把握事实的深层意义。

如果用一句话来总结“贴近”的鲜明特征,那就是身心并入。其中,身入是基础,即形体必须深入到现场,“融”到新闻源中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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