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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地农民社会保障问题及解决思路

2012-08-15孙利芳

中共山西省委党校学报 2012年5期
关键词:兴县失地农民社会保障

孙利芳

(中共兴县县委党校,山西兴县035300)

失地农民社会保障问题及解决思路

孙利芳

(中共兴县县委党校,山西兴县035300)

失地农民是我国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中产生的一个特殊群体,加强该群体的社会保障,不仅关系到我国经济发展步伐,而且事关社会稳定大局。目前,失地农民社会保障状况不容乐观,参保意识不强、社保政策不完善、资金筹集渠道不畅、就业难度大是影响该群体社会保障的主要因素。为此,相关部门应加大宣传力度,健全和完善社保配套制度,畅通资金筹集渠道,促进失地农民就业,切实提高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水平。

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影响因素;解决思路

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征地规模越来越大,大量农民失去了他们赖以生存的土地。由于我国目前尚未建立起一套完善的事关农民就业、生活、医疗、养老的保障体系,如何解决失地农民社会保障问题,促进社会稳定,就成为摆在各级地方政府面前亟待解决的重要课题。

一、失地农民社会保障现状

近些年来,随着工业园区、城镇扩张、各类基础设施建设步伐的加快,农业用地的征用数量逐年增长,失地农民数量也随之高涨不下,但他们的收入和生活质量却呈下滑趋势。由于失地农民本身文化素质偏低、劳动技能水平低下,只能依靠出卖劳力来维持生计,其收入的不稳定性和不确定性就难以避免。部分失地农民进入城市后,成为名义上的市民,其生活成本在无形之中被提高,在无地、无业、无保的状态下,生计难以维持。虽然土地被征用后,失地农民会得到一笔相对可观的补偿,但不少人把补偿资金用于建房等支出,在没有生钱之道的情况下,这些所谓的补偿根本无法解决实际性困难,仅仅是坐吃余粮,生活质量每况愈下。

在当前我国社会保障体系还不健全的条件下,由于保障制度不完善及执行力度不够,失地农民在失去最后保障手段——土地的同时,又未被纳入城市居民社会保障范围之内,使之生存面临极大的威胁,同时也引发了一系列社会问题。总体来看,失地农民在择业和就业、住房和安居、医疗和卫生、子女入学和受教育等方面的保障,都处于社会保障低或无的水平。由于户籍等原因,我国目前还没有将失地农民纳入到城镇居民社会保障体系之中,参加最多的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其次是养老生活补贴,基本上没有城镇居民所享有的养老、失业等保险。与不断上涨的物价相比,不少失地农民每月的基本生活保障金,连解决日常生活都存在困难,后顾之忧日趋突出。同时,养老保障功能也很弱化,部分失地农民上有老、下有小,自己的生活问题都解决不了,更不用说赡养父母了,“孝道”传统逐渐弱化。

二、影响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的因素分析

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是一项惠及民生、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事关改革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从实践效果来看,当前影响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的因素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参保意识不强,社会保障覆盖面较窄

尽管各地方政府在多年前就出台了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办法,并结合实践予以不断完善,但总体来看,失地农民参加基本生活保障的人数偏少,覆盖面较窄,多数人选择了一次性领取补偿。就其原因:一是失地农民大部分观念比较落后,参保意识不强,较注重眼前利益。二是部分年龄较大的失地农民虽有参保意愿,但在家中地位较低,子女又不愿支付参保费,致使其“心有余而力不足”。三是社保政策变化较多,加上政策宣传不够,许多失地农民对政策不知晓或不理解,造成有些失地农民宁愿购买商业保险,也不愿参加政府贴钱的养老、医疗保险。

(二)现有社会保障政策存在缺陷

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保障要求缺乏强制性。各地出台的社会保障办法都明确规定,被征地农民对参加基本生活保障有选择权。由此带来的后果是,多数人按照文件规定选择了拿钱,而不愿参加保障。二是保障内容缺乏全面性。从各地出台的保障办法来看,虽提高了土地补偿标准,建立了基本生活保障,但较少考虑到医疗、失业保障以及就业培训等内容。三是保障体系缺乏完整性。目前各级地方政府对失地农民提供的基本生活保障实质上是一种高于农村低保、低于城市低保的特殊保障,具有明显的过渡性质,与现有保障体系缺乏良好的衔接。

(三)社会保障资金筹集渠道不畅,管理有待规范

从我国大多数地方来看,失地农民的养老保障资金筹集一般坚持“三个一点”的筹集办法,即政府出一点,集体出一点,个人缴一点。筹集失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各地尤其是欠发达地区地方政府通常面临着较大的财政压力,陷入一种两难境地:一方面失地农民保障水平较低,保障力度弱,需要不断加大保障资金筹集力度;另一方面失地农民社保覆盖面窄,资金筹集量小,而政府财政又很吃紧,面临着较大的资金筹集压力。此外,近年来一些地方挪用、贪污失地农民社保资金的案件频频被媒体曝光,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政府形象和当地社会稳定。

(四)就业难度大

当前,失地农民面临着退路和出路两个问题,退路是养老保障,出路是就业。从目前来看,失地农民就业较困难,分析其原因,主要表现为:一是失地农民文化素质和劳动技能偏低,尤其是中老年人素质更低,掌握新技术难度较大,难以找到合适的就业岗位;二是受外来务工者的冲击,就业竞争激烈;三是部分失地农民存在“高不成低不就”的就业观念,收入高的工作找不下,政府、社区帮助找来的工作又不想干、不愿干;四是政府提供的就业岗位有限,目前政府安置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已是十分困难,再要安置失地农民更是难上加难。

三、解决失地农民社会保障问题的思路

失地农民社会保障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相关部门通力合作,互相配合,形成失地农民社会保障的长效机制。

(一)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农民参保意识

各地要通过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和各种灵活多样的形式加大宣传力度。要针对失地农民保障意识不强、思想顾虑较多的实际情况,通过印发宣传手册、建立咨询中心、开展上门服务等形式,通过作比较、算大账等直观方法,面对面地进行沟通交流和答疑解惑,引导失地农民正确认识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的关系,最大限度地争取他们的支持配合。

(二)健全和完善失地农民社保配套制度

各地应设置促进失地农民就业及社会保障中心,负责失地农民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社会保障资金的筹集、发放和管理,就业培训的实施等;建立适当水平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除了要为失地农民建立养老、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障外,还要为失地农民建立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改革土地征用制度,将参加社保作为土地征用的前置条件,安置费由土地管理部门直接移交给社保部门。

(三)加大保障资金的筹集力度,提高管理水平

应建立专门针对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基金,所需资金可以在政府土地出让金中按3%~5%的比例提取筹集,实行专款专用;积极寻求征地补偿资金的多元化发放渠道,确保失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到位,应尽量避免征地补偿资金的一次性发放。为应对未来的支付风险,在多渠道筹措失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的同时,必须不断加强对失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的管理与监督,并积极探索实现资金保值增值的新方式,提高失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收益率。

(四)加强政策引导,促进失地农民就业

具体应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抓好失地农民的就业安置。在目前条件下,应多管齐下,积极稳妥地解决失地农民的就业安置问题。二是加强对失地农民的技术与职业教育培训。要有针对性地科学安排培训内容和形式,将符合用人单位需要的订单式培训与推荐就业相结合。三是鼓励支持失地农民自主创业。建议把失地农民的就业纳入下岗工人再就业工程范畴,享受工商、税收、贷款、场地、用电等方面的创业优惠政策,使他们也像下岗工人一样能得到政府实实在在的经济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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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1203(2012)05-056-02

2012-06-15

孙利芳(1974-),女,山西兴县人,中共兴县县委党校讲师。

责任编辑 冯耀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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