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生态文明理论探索看我国文明发展走势
2012-08-15李校利
中国环境管理 2012年1期
李校利
(陕西理工学院汉水文化研究中心区域经济与社会发展研究所 经济与法学学院,汉中 723000)
十七大报告首次提出生态文明建设,这是我们党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理念的一次升华,更是对生态文明建设认识的一个崭新的实践高度。运用马克思主义的基本观点,联系我国国情,全面探讨生态文明的本质内涵、指导意义和理论价值及其现实途径,是构建现代文明体系、推进我国的生态文明建设的当务之急。
1.对生态文明概念的多重理解和当代定位
关于生态文明的本质规定和概念定义,一直以来,存在着不同的观点和见解。第一种见解认为,理解生态文明存在两种基本的立场:一是自然本位;二是人本位。两者的共同点在于人类社会与自然的和谐,而区别在于人与自然孰为前提。自然本位坚持自然生态为前提,后者坚持人的发展为前提。它着眼于人类的社会形态或生存形态,而不仅仅是经济发展。生态文明不仅包括生态经济(生产方式),还包括人类的生活方式以及制度与文化等内容[1]。另一种见解是以人为本视野中的生态文明观念。其大意是,以人为本视野中的生态文明建设在实践中认识到,人类必须与自然和谐发展,实现社会发展与自然、人与社会、当代人与后代人的可持续发展,最终体现人们的根本利益。以人为本视野中的生态文明建设有着自身特有的三层和谐观念,即在地球生态系统中谋求与其他物种的和谐生存、在人类共同体内部谋求不同生态文明之间的和谐以及在个人的心灵深处谋求理性意志和情感的和谐[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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