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水生态保护与修复的实践与思考
2012-08-15熊春茂朱白丹
中国水利 2012年11期
熊春茂,陈 敏,朱白丹
(湖北省水利厅,430071,武汉)
一、湖北开展水生态保护与修复的必要性
湖北地处长江中游,境内江河纵横,湖泊众多,有“洪水走廊”“千湖之省”之称,是三峡工程所在地、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核心水源区。区位、地貌与气侯的特殊性决定了湖北水生态问题突出,水生态环境在全国极具代表性,并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不仅对自身经济社会发展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而且关系全国水生态安全和长远发展。
1.特殊的省情水情决定湖北水生态保护与修复任务重
一是“水多”问题尚未能彻底解决。长江、汉江防洪保护圈没有完全形成,中小河流防洪标准低,湖泊堤防基础差,分蓄洪区建设和山洪灾害防治滞后,水库涵闸泵站病险多,加之三峡工程蓄水运用后,长江中下游河道的水沙条件、河势及江湖关系等发生了新的变化,给防洪保安提出了新的课题。二是 “水少”问题日渐显现。全省降水时空分布不均,各地年平均降水值800~1600mm,南北相差近3倍。全省“水多”“水少”现象并存,除少数地区存在资源性缺水外,主要是工程性、水质性缺水,2010—2011年发生了秋冬春夏四季连旱。三是“水脏”问题日益严峻。长江、汉江沿江城市近岸污染带越来越长,汉江干流及部分支流多次发生 “水华”现象;全省水质劣于Ⅲ类河长占总评价河长的22.8%;湖泊污染较严重,少数水库富营养化严重,部分饮用水水源水质达不到使用功能要求,全省水功能区现状达标率仅为52.4%。同时,河流断流、湖泊萎缩现象较为严重。……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