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渔业船舶海损事故处理中渔船检验鉴定和责任的处罚
2012-08-15刘波
中国农业信息 2012年13期
关键词:船舶
文/刘波
作者地址 中华人民共和国日照渔港监督处 276800
随着我国经济的腾飞我国的海上渔业得到了长足的发展,因此带来的海损事故也不断地增多,因此渔业船舶海损事故处理中渔船检验鉴定工作的质量将直接关系到国家和人们的切身利益。
1 渔业海损事故发生的原因
1.1 船员安全意识淡薄
与国外一些国家相比,我国在渔业生产中对安全生产相当的不重视,船员大多安全意识淡薄,很少有人愿意履行安全职责,部分船只不按规定在船上配备相应的安全设备,在思想上没有安全意识,不按规范进行操作,造成了很多的人身伤亡事故。
1.2 船员基本素质偏低,存在侥幸心理
部分船员存在缺乏航海技术,操作技能不熟练,不懂得港航法规等问题。此外,现在很多的非渔民参与到海洋渔业生产中,他们大多没有海上的资历,也没有在海上进行生活实践过,因而安全意识淡薄。另外,由于我国的经济体制问题,现在很多的个体渔船加入到了海上作业中,这些“三无”船上的船员 大多是没有经过专门的技术培训,因此存在很多的安全隐患。很多的船员违章蛮干,存在着侥幸心理,他们明知违反操作规程,但是为了获得更多的经济利益,往往置法律于不顾,经常不按规定配备相应的救生设备、超航区、超抗风等级出海、超载、私自搭客等现象频发。
1.3 船员的疏忽
很多船员不按规定或是规则履行自己职责,主要有:在航行中没有保持正规了望,没有按相关规定使用安全的航行速度,不注意收听气象预报,对碰撞危险未作出充分的估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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