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条例》抓落实 让杭嘉湖更光彩
2012-08-15浙江省水利厅副厅长连小敏
中国水利 2012年8期
浙江省水利厅副厅长 连小敏
浙江省北部杭嘉湖地区位于太湖流域南部,西靠天目山,东接黄浦江,北滨太湖,南濒钱塘江杭州湾,总面积1.2万km2,占太湖流域总面积约33%。该地区共19个县(市、区),总人口近 900万,耕地 600余万亩(40余万 hm2),其地区生产总值占全省的近1/4,是浙江省国民经济最发达的地区之一。该地区是著名水乡,因水而生,因水而立,因水而兴,因水而名,因水而美,因水而强,水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杭嘉湖地区水利设施建设历史悠久,水利综合治理开发为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重要的基础支撑作用,如著名的京杭运河穿越该地区腹地,还有古老的海塘等。
伴随经济发展繁荣,杭嘉湖地区的水资源状况很难与经济社会及人民的生活需求相适应,多年来,杭嘉湖地区为水资源、水环境的治理付出过昂贵的代价,但是水资源状况未从根本上获得好转。《太湖流域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施行,让太湖流域的综合治理与管理进入了一个新的时代,也为杭嘉湖地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有效保护水资源、建设人水和谐水环境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因此,浙江省委、省政府对落实《条例》非常重视,把全面贯彻落实《条例》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战略举措来抓,作为实现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的根本举措来抓。省委常委、副省长葛慧君专项批示省水利厅、省防办“抓紧研究《条例》施行后对太湖流域防汛抗旱工作、水资源保护利用等方面的影响和我们需要研究的一些措施,落实好《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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