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骨干水源工程建设投入稳定增长机制探索
2012-08-15卢天文陈兴科
中国水利 2012年8期
卢天文,陈兴科
(贵州省水利投资有限责任公司,550002,贵阳)
近年贵州省骨干水源工程建设投资增长迅速,但主要依靠各级财政投入,尚未建立多元化、多层次、多渠道的投融资政策体制机制。国务院 《关于进一步促进贵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2〕2号文件)明确要求全面实施“三位一体”规划,到 2020年贵州省工程供水能力达到 159.4亿m3。2011—2020年,贵州骨干水源工程建设资金需求949.5亿元,需要建立骨干水源工程建设投入稳定增长机制,以确保如期完成“三位一体”综合规划提出的骨干水源工程建设目标。
一、建立稳定增长机制的意义
2011年中央1号文件提出:力争通过5年到10年努力,从根本上扭转水利建设明显滞后的局面。这要求进一步完善水利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贵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2〕2号文件)对贵州骨干水源工程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强调积极推进夹岩、黄家湾、马岭等大型水库建设,开工建设一批中小型水库和引提水工程项目,到2020年全省工程供水能力达到159.4亿m3。
为全面解决贵州工程性缺水问题,由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组织编制了贵州省“三位一体”综合规划。规划提出:2011—2020年,规划建设骨干水源工程521处(蓄水工程432处,引水工程40处,提水工程49处),工程新增年供水量 60.6亿m3。其中2015年以前规划实施重点骨干水源工程382处(蓄水工程322处,引水工程29处,提水工程31处),项目建成后新增年供水量46.8亿m3。
规划骨干水源工程总投资949.5亿元,按现行水资源开发利用项目投资政策,中央应投入311.71亿元,省级应投入427.67亿元,地县应投入210.12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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