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建立水利投入稳定增长机制的探索与实践
2012-08-15吕英明
中国水利 2012年8期
吕英明
(广东省水利厅,510635,广州)
建立健全水利投入稳定增长机制是开展大规模水利建设的关键,广东省把建立和完善水利投入稳定增长机制作为水利工作的重中之重。坚持科学发展,先行先试,不断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多渠道筹集水利建设资金,逐步建立了颇具广东特色的水利投入稳定机制。“十一五”期间,实现全省水利投入885亿元,是“十五”期间全省水利投入的1.6倍。2011年落实年度水利投入310亿元,顺利实现全社会水利投入比2010年翻一番的目标。总结经验主要得益于以下四个方面的积极实践:
一、加大公共财政对水利的投入
广东省充分发挥公共财政在水利建设中的主渠道作用,通过增加财政预算安排、全面落实土地出让收益提取10%用于农田水利建设的资金政策、完善水利建设基金筹集政策、整合涉农水利资金等措施,财政资金投入水利实现稳定增长。一是增加省级财政预算安排。省级水利建设资金从原来每年省级财政预算固定安排14.4亿元,增加至30多亿元。二是全面落实土地出让收益提取10%用于农田水利建设的政策。为解决土地出让收入与农田水利建设投资需求不匹配的结构性矛盾,积极争取对从土地出让收益中提取的农田水利建设资金实现省级统筹,并写入《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广东省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粤发〔2011〕9号),明确省级统筹45%(含深圳市),重点投向东西两翼和粤北山区等经济欠发达地区。三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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