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分借力金融资源推动水利改革发展实现新跨越
2012-08-15水利部财务司司长张红兵
中国水利 2012年8期
水利部财务司司长 张红兵
水利项目具有公益性、分散性等特点,制约水利项目获得金融支持的瓶颈问题在于绝大多数水利项目无法单独从银行取得信贷资金支持,从各地的实践经验来看,只有在政府的支持下,成立以水利投融资公司为主要形式的政府融资平台,以平台为载体,从而获得银行信贷资金支持,才是水利获得金融支持的基础措施和根本途径。
2012年2月29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水利部、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水利改革发展金融服务的意见》(银发〔2012〕51号,以下简称《意见》)。《意见》的发布,是中央各有关部门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中发〔2011〕1号)和中央水利工作会议关于“加强对水利建设的金融支持”和“广泛吸引社会资金投资水利”要求的重要举措,对引导金融资源更多投向农田水利和水利基础设施等经济瓶颈领域和薄弱环节,进一步改进和加强水利改革发展的金融服务提出了多项具体的政策措施和要求。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中央提出的金融支持水利建设的决策部署在部委政策层面得到具体细化落实
2011年中央1号文件明确提出了要加强对水利建设的金融支持要求,广泛吸引社会资金投资水利。要将中央的这一具体要求落到实处,特别是要引导注重收益性和流动性的金融资源与公益性、基础性的水利行业相结合,实现水利与金融的“完美”对接,需要中央有关部门和金融机构认真研究,做好政策层面的顶层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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