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轮消防安全管理浅淡
2012-08-15□方明
水上消防 2012年4期
□ 方 明
一、油轮消防安全管理总体要求
船舶尤其是油轮的消防安全管理是一个系统工程,应始终贯穿于公司各项工作和船舶各种状态及各项活动(操作)之中。毋庸置疑,船舶一旦发生火灾将直接威胁人命、船舶以及货物的安全,甚至可能造成无法估量的环境破坏。为了保障船上人员生命安全和船舶的安全营运,在日常各项安全运行控制工作(活动)中加强船舶消防管理显得尤为重要。
诚然,船舶消防管理历来就得到主权国政府以及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目前就国内外法律法规的要求、行业组织标准及公司自身的管理制度(文件)而言,客观地说是较为全面而具体的。国际海事组织(IMO)在制定《1974年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时,对船舶消防硬件设施作了规定。同时在组织实施港口国检查(PSC、FSC)时,将船舶消防管理列入重要的内容,船舶被检查发现消防缺陷和问题均为高风险项目,都可能被开具“30”条款,作滞留处理。
从另外一个角度来说,国际石油公司在选择船公司时,也有自己的标准和一系列要求,除了“石油公司国际海运论坛”的《船舶检查提纲》(VIQ)作为检查、评估并确定公司船舶的重要依据外,还要看船公司按照油轮自评估TMSA进行自我检查、自我完善和改进的进程和业绩。当然,船舶消防管理以及对应的要求内容首当其冲,已成为必须的要素和条款。
就船公司而言,要保障油船正常的营运,不仅需要满足《消防法》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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