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服务的涵义与操作借鉴
2012-08-15董汉彬韩祥国
科技视界 2012年27期
董汉彬 韩祥国
(山东科技大学 山东 泰安 271000)
所谓纳税服务,是指税务机关依据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税收征收、管理、检查和实施税收法律救济过程中,向纳税人提供的服务事项和措施。
纳税服务的概念最早产生于20世纪50年代的美国。其基本含义就是征税主体采取多种途径和方式,为纳税人服务。具体服务内容包括提供税收法规信息、开展纳税咨询和帮助纳税人依法纳税等。我国的纳税服务是在1993年全国税制改革工作会议上首次提出的,并在1996年国家税务总局税收征收管理改革模式中,确定为税务机关的重要职责。2005年10月,国家税务总局在总结各地经验的基础上,出台了我国第一部《纳税服务工作范(试行)》。
1 纳税服务的涵义
纳税服务的涵义通过纳税服务的内涵和外延两个方面表现出来。
1.1 纳税服务的内涵
纳税服务的内涵至少应当包含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一是纳税服务应当是税务机关向纳税人提供的实实在在的可以描述的服务,这种服务对纳税人而言,具有相当的使用价值,纳税服务的最终的目的是让纳税人得到实惠。如准确回答纳税人的税务咨询,帮助纳税人落实税收优惠优惠政策等。
二是税务机关向纳税人提供的纳税服务应当是无偿的。纳税服务工作是税务行政工作的组成部分,纳税服务是税务机关的法定义务,税务机关不向纳税人提供服务在行政上即是一种“不作为”行为;而对纳税人来说,享受纳税服务则是一种权利,是与履行纳税义务相对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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