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创红旗书记争模范
2012-08-15孙龙
实践·党的教育版 2012年8期
文/孙龙
组织创红旗书记争模范
文/孙龙
创先争优活动开展以来,为贯彻落实“一定三有”政策、最大限度调动和激发村党组织书记创先争优的内生动力,突泉县在全盟率先开展“红旗党组织”和“模范党组织书记”评选表彰工作,培育了一批有影响力,能够发挥辐射带动作用的村党组织和村党组织书记先进典型,丰富了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载体和平台。
高标准定目标,评选内容科学化。为确保“红旗党组织”和“模范党组织书记”评选工作的有序进行,突泉县先后印发了《关于开展“红旗党组织”、“模范党组织书记”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红旗党组织”、“模范党组织书记”评选管理细则》和《“红旗党组织”考核验收评分细则》,明确了“红旗党组织”的10项基本标准和34条考评细则。考核评价体系包括集体经济、产业发展、社会事业、基层民主政治、党的建设以及群众满意度等六个方面,基本涵盖了农村基层党组织的主要工作。
严要求定程序,评选方式民主化。“红旗党组织”和“模范党组织书记”的评选实行一年一考评,一年一命名。评选按照村党组织全额参与、乡镇差额申报、县委组织部差额考核、县委全委会差额推荐、县委常委会研究确定等程序进行,全过程坚持了综合评价、群众公认、动态管理和整体排序的工作原则;专门设计了民主测评、谈话征求意见以及公示等环节,强调听取村民代表、党员及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确保评选结果群众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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