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嘎查级组织管理 提升基层组织建设水平
2012-08-15王辉宇
实践·党的教育版 2012年8期
文/王辉宇
规范嘎查级组织管理 提升基层组织建设水平
文/王辉宇
为适应农村牧区发展新形势的要求,使嘎查级组织管理更加规范,我旗在推进嘎查级组织规范化管理工作上进行了积极有益的探索,促进各项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建设,取得了初步成效。
一、强化四项措施,循序渐进推进规范化管理
1、试点先行,以点带面。首先选择基础条件好的48个嘎查进行了试点实践。在具体工作中,以村民自愿组合的方式每10户选举产生了1名村民代表,每个村民代表负责10个户代表。同时,召开村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理财小组”和“监督委员会”,建立起嘎查事务民主决策的有效机制。
2、因村施治,全面推开。各苏木镇党委和嘎查党组织对嘎查级现有的规章制度进行了认真的梳理,查缺补漏,对不符合规定的做法进行了纠正和完善。本着“先易后难”和“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区别重点,逐步推进,在全旗173个嘎查全面推开了规范化管理工作。同时,成立了村民监督委员会,制定并执行相关配套制度。
3、加大力度,强化考核。一方面,重新确定了苏木镇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核目标和分值权重,把考核的重点转到保稳定、促民生、抓落实、促党建上来,为全面落实“细则”提供组织保证。另一方面,加大嘎查级班子及成员的考评力度,建立了“三评二审一公开”(三评:村级自评,组织考评,民主测评;两审:部门审核,党委审核;一公开:结果公开)考核办法。
二、做到四个规范,建立民主决策长效机制
1、规范组织,明确决策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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