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视 点

2012-08-15本刊编辑部

民生周刊 2012年4期

视 点

“农民工”要改名?

近日,浙江省政协委员宫毅建议,把“农民工”称谓改成“外来务工者”、“新某某人(如新杭州人)”、“新居民”、“新产业工人”等。早前广东、河南都表示要改变农民工称谓,深圳提出叫“援建者”。

扬子晚报:|关心农民工别变成“改名比赛”

网络上类似的改名征集,也不胜枚举。似乎关心农民工,就是改称谓,以致几乎成了一场改称谓比赛。名字上纠结过头,变成了伪关心。

如果主观涂抹了贬义色彩上去,那么需要改变的正是自身的观念,否则,不管给“农民工”改怎样的称谓,这种歧视仍然存在。现在“农民工”几乎是不平等地位的代名词:工资低经常被拖欠,工伤事故得不到保障,加班没报酬,劳动条件恶劣……但这一切并不与“农民工”的称谓有关。如果不改革根子上的东西,即使改变称谓,也不会让他们得到任何实质上的好处。

一个称谓背后的群体命运,才更应令人关注。就如当年知识分子被称为“臭老九”,改革开放后谁还这么叫?不是大家不叫了,而是知识分子的地位和待遇都大幅提高了。

因此,纠缠于称谓这些形式上的东西,毫无意义。消除对农民工的歧视,并改变他们的命运,还不如大家都来做些实实在在的工作,比如维护他们的权益,提高他们的待遇和地位,让他们在城市里不仅安居乐业,更能发挥自身的价值。

(钱夙伟)

“好心”没“好报”

江苏省宿迁市宿豫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胡局长,因私分公款被职工举报。宿豫区领导责令其退回公款,并对此事做出处理。

登录APP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