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平市纪委监察局对“4·5”火情责任人严肃问责
2012-08-15
支部建设 2012年15期
今年4月5日,原平市东社镇康村一带发生一起火情,过火面积约900亩,大部分为荒山荒坡,经全力扑救,虽未造成大的后果,直接经济损失3200余元。火情发生后,该市纪委监察局迅速派出专案组介入调查,对1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了严格的责任追究。其中,对康村党支部书记给予撤职处分,对康村护林防火员给予留党察看一年处分,建议东社镇人大依法免去康村村委主任职务,对6名相关责任人分别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对东社镇党政主要领导进行了诫勉谈话,要求作出深刻的书面检查。并对东社镇政府护林防火工作存在问题,责令限期整改。对这起火情的责任追究情况,在全市范围内进行了书面通报,起到了良好的警示教育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