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间宗教信仰的特点及社会功能探析
2012-08-15蒙科宇
黑龙江史志 2012年1期
蒙科宇
(广西师范学院 广西 南宁 530001)
民间宗教在中国的历史长河中源远流长,成为乡土社会的有机组成部分,深刻地影响着乡村民众的思维方式、生产实践及其社会关系。
一、民间宗教的界定
关于民间宗教,目前学术界并无统一的提法,大部分学者将民间宗教与民间信仰进行了严格区分,认为民间宗教之所以称之为“宗教”,应具备宗教特有的要素,即宗教是关于超人间、超自然力量的一种社会意识,以及因此而对之表示信仰和崇拜的行为,是综合这种意识和行为并使之规范化、体制化的社会文化体系。[1]而民间信仰则是指民众日常风俗习惯下的宗教传统,是集体生活传承而成的宗教规范与社会活动。[2]民间宗教不同于民间信仰,它具备宗教的要素,更具有组织性、系统性以及制度性;而民间信仰无宗教所具备的规范化、体制化特点,具有一定的原始性和多样性。另外,也有学者将宗教分为“制度型宗教”和“弥散型宗教”两种,前者指一种独立自在的宗教,具备特有的宇宙观、崇拜仪式及专业化的神职人员,如基督教、道教、佛教即是这种制度型宗教;后者则是一种并不独立自在的宗教,其仪式、交易、神职人员均与其他的世俗制度如宗法、家庭、权力、政治混杂在一起,融合在其他世俗制度的概念、仪式或结构里。即前者主要是指普遍意义上的宗教,后者则是我们常说的民间信仰。更有学者认为,“中国的民间宗教”实质上是一个分类学上的概念,民间宗教可以指非官方的秘密教派,也可以指正规的有文本传统的道教、儒家哲学和佛教的民间散布形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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