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对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的几点认识
2012-08-15时洪宇
黑龙江史志 2012年21期
时洪宇
(中共吉林市委党校 吉林 吉林 132011)
在2011年10月,国家公务局制定印发了《公务员职业道德培训大纲》,并在印发通知中明确指出:“加强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是贯彻落实‘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用人标准,不断提升公务员队伍职业道德水平的重要举措,对于增强政府和公务员队伍的公信力、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具有重要意义。”党中央也要求各地、各部门把加强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作为一项战略任务,切实抓紧抓好。那么我们该如何去完成好这一项战略任务、是否还有什么需要特别注意的问题呢?下面笔者就谈一下自己对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的几点认识。
一、官德与公务员职业道德
“官德”这个词,作为传统社会要求官员遵循的道德规范而为人们所熟知。因此在很长一段时间里,人们仍然把这个词作为公务员职业道德这个概念的同义表达,以至于我们可以经常在报纸、杂志甚至学术期刊上看到关于加强“官德”建设方面的文章。在一般意义上而言,这样的用法并没有大的问题,因为从权力的行使层面而言,古代的官和现代的公务员在职能上是比较相似的;然而从严格的意义出发,“官德”与公务员职业道德却是具有不同涵义的,笔者认为二者之间的差异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第一,两者产生的社会背景不同,因而其对象承担的社会角色有本质差异。“官德”一词产生于我国的传统社会,而传统社会的一个重大的特点就是等级森严,官与民实质上是两个不同的社会阶级,扮演着不同的社会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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