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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与新中国成立初期的社会稳定问题及其治理

2012-08-15郑雅霖

党史文苑 2012年20期

郑雅霖

(大连交通大学 辽宁大连 116028)

中国共产党与新中国成立初期的社会稳定问题及其治理

郑雅霖

(大连交通大学 辽宁大连 116028)

社会稳定是社会生活的秩序化,是社会保持动态平衡的一种良性运行状态。新中国成立初期的1949—1957年,社会稳定问题一度较为突出,并表现出明显的阶段性特征。中国共产党从实际出发,妥善处理了两类不同性质的社会稳定问题,为实现现代化创造了必要条件,对现今的维稳工作具有一定的启示意义。

中国共产党 新中国成立初期 社会稳定 治理

一、社会稳定的定义

关于社会稳定的定义,目前学术界尚无统一认识。有学者认为社会稳定是社会生活的安定、协调、和谐和有序,是通过人们的自觉干预、控制和调节而达到的社会生活的动态平衡。[1]P4也有学者认为社会稳定是指社会秩序正常运行的状态,但归根到底是国家对社会的控制问题。[2]P14还有学者认为,社会稳定应该是社会中政府与公民的良性互动。[3]笔者认为,社会稳定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就广义而言,社会稳定包括政治稳定、经济稳定、社会生活秩序稳定和社会的人心稳定等;而狭义的社会稳定则是社会生活的秩序化,是社会保持动态平衡的一种良性运行状态。本文的社会稳定仅限于狭义方面的讨论和研究。

二、新中国成立初期的社会稳定状况

新中国成立初期的1949—1957年,是社会稳定问题较为突出的时期,具体又体现为两个阶段。

一是1949——1952年。这一阶段的社会稳定问题主要地表现为 “匪患”和 “反革命活动”,属于敌我矛盾性质的社会稳定问题。新中国成立之初,党的首要任务是稳定社会秩序,为恢复和发展生产、巩固新生的人民政权提供安定的社会环境。而在当时,严重的匪患和旧政权遗留的反革命力量却不容忽视。历史上匪患一直是影响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而新中国成立初期的匪患问题尤为严重。以西南地区为例,1950年1月至10月间被匪特攻打、攻陷的县城共有100座以上。另据统计,1950年,全国有近4万名干部和群众积极分子惨遭匪特杀害。[4]P45同期各种反革命分子的破坏活动也严重影响着社会稳定。当时全国各地潜伏着各式反革命分子约60万、反动党团骨干分子约60万。这些反革命分子在财政经济部门中进行抢劫物资、破坏机器、纵火、盗窃、暗杀、窃取国家机密等破坏活动,严重影响正常的社会生产和生活。据沈阳、鞍山、本溪、抚顺工矿地区和吉林、辽东、松江部分厂矿不完全统计,自1949年至1950年3月,共发生已遂和未遂的较大的反革命破坏事件253次,造成很大损失,因机器、高压线被破坏而停工所受的损失,则更为严重。[5]另据铁道部不完全的统计,1950年前8个月,全国超负荷的铁路网遭受了401次破坏,造成大量的机车、火车车厢和桥梁被损毁。[6]P3除此之外,旧中国遗留下来的反动会道门组织,如 “一贯道”和北京的 “九宫道”等也大肆活动,严重扰乱了社会稳定。

二是1956——1957年。这一阶段的社会稳定问题则主要表现为 “少数人闹事”式的群体性事件,属于人民内部矛盾性质的社会稳定问题。这一阶段,国际国内形势变化较大,社会上旧的社会秩序已打破,新的社会秩序却未完全建立,少数利益受到触动的人对新制度产生不满情绪。加之苏共二十大和波匈事件的影响,社会开始出现一些不稳定的情况。从1956年9月到1957年3月半年时间内,全国发生了少数工人罢工、学生罢课、农民闹退社闹缺粮、复员军人请愿的 “少数人闹事”式的群体性事件,每起事件少则数十人,多则一二百人,甚至近千人,共约一万多人;有几十个城市发生大、中学校学生罢课、请愿事件,也共有一万多人。[7]P4001956年从10月开始,广东、河南、安徽、浙江、江西、陕西、河北、辽宁等省先后出现农业合作社部分社员要求退社的情形。退社户,一般占社员户数的1%,多的占5%;思想动荡想退社的户,所占比例更大一点。浙江省的宁波专区,已退社的约占社员户数5%,想退社的占20%左右。广东省已退社的约7万余户,占社员户数的1%,并已有102个社垮了台,个别地区形成群众性的退社风潮。[8]P120

这一时期的社会稳定问题不仅影响到了国内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而且影响到党对国内形势的判断。

三、新中国成立初期影响社会稳定问题的原因分析

新中国成立初期,社会处于剧烈变革的转型期,敌我矛盾和人民内部矛盾相互交织,加之党在工作中存在一些缺点和不足,导致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相对较多。综合分析,大体包括如下几个方面:

1.一切反对新生政权的敌对势力。毛泽东明确指出:一切反抗社会主义革命和敌视、破坏社会主义建设的社会势力和社会集团,都是人民的敌人。[9]P205虽然我党已经建立起了新生政权,但其根基尚且不稳,敌对势力仍很庞大且成分复杂。这其中既包括匪特和国内外反华势力,也包括隐藏在群体性事件中的少数故意煽动闹事的不法之徒。这些敌对势力是影响社会稳定的主要因素之一。

2.经济利益冲突。任何社会稳定的实现,都离不开一定的物质基础。 “少数人闹事”式群体性事件发生的根本性因素是利益分配不均。当时的现实经济情况是,由于社会主义改造的急促、粗糙和合作化运动的冒进,影响到了分配关系和群众的利益,使得一些人 “物质上的要求没有得到满足;而这些要求,有些是应当和可能解决的,有些是不适当和要求过高、一时还不能解决的”[9]P236。而不能解决的最根本原因就是社会生产力发展缓慢,人们的物质和文化生活条件得不到改善,国家没有摆脱 “一穷二白”的落后状态。刘少奇也指出:我研究了一些地方的闹事,几乎全是为了经济性质的切身问题。[10]P305

3.党内的官僚主义工作方法。新中国成立后,党已经从领导人民为夺取全国政权而奋斗的党,成为领导人民掌握全国政权并长期执政的党,部分党员干部沾染了官僚主义的习气。有些党员干部“既不联系群众,又不给群众以享受民主权利、按照正常方式提出批评建议的机会”[11]P154;还有一些党员干部工作态度很好,但方针和方法错误,他们把群众的具体利益之争、群众的尖锐批评和少数人闹事一概视为阶级斗争的表现,用简单粗暴的办法进行压制,从而导致和激化了部分党员干部和群众间的对立情绪。这种情况不仅不利于社会稳定,而且对党的形象造成了不好的影响。

4.对群众思想政治教育的缺失。人民群众不直接行使管理权力,所以容易重视目前利益和局部利益,而不了解或者不很了解长远的、全国性的、集体的利益。青年学生受自身阅历的限制,缺乏政治经验和社会生活经验;部分工人缺乏实践锻炼,思想觉悟不高。再加上对群众行之有效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方面存在不足,这些都会导致人民群众在其某些不切实际的要求未能得到满足时的闹事行为。因此,毛泽东认为, “对于工人、学生缺乏思想政治教育”[12]P391是导致少数人闹事的重要原因。

5.国际环境因素的影响和冲击。苏共二十大上赫鲁晓夫所作的 《关于个人崇拜及其后果》的秘密报告,引发了连锁反应:一方面使中共破除了对斯大林主义的迷信,开始积极探索中国自己的社会主义道路;另一方面对斯大林主义采取 “一棍子打死”的方法,引起了国际上讨论社会主义的大浪潮,一些思想激进、易受到动机不纯分子挑唆的青年学生对社会主义事业产生了动摇。苏共二十大后的世界性反共风潮以及波匈事件,对中国的国内局势产生了影响。 “少数人闹事”式的群体性事件大多离不开这一国际大背景。

四、新中国成立初期党维护社会稳定的探索和实践

新中国成立初期,社会处于转型时期,各种社会矛盾和利益交织在一起,给党的维稳工作带来严峻挑战。中共面对新情况新问题,在维护社会稳定方面做了初步的探索和实践。

1.坚决运用专政方式维护社会稳定。面对新中国成立初期各地严重的匪患和猖獗的反革命活动,中共中央坚决采取军事打压的专政手段,先是全面展开由军队、地方和人民群众紧密配合的大规模剿匪作战。经过大举进剿、重点清剿和肃清残余三阶段后,1951年上半年大陆的匪患基本平息。然后,党和政府又开展了镇压反革命运动,奉行 “打得稳、打得准、打得狠”[9]P117的方针,先后清查了隐藏在社会上、人民解放军、人民政府机关内部和共产党内的反革命分子,此举在1953年秋全部完成。剿匪和镇压反革命有力地维护了社会稳定。专政的另一个表现是实行法律制裁。例如,逮捕某些反革命分子并且将他们判罪,在一个时期内不给地主阶级分子和官僚资产阶级分子以选举权和发表言论的权利。但是,对于人民内部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人也必须给予严厉的法律制裁,因为他们也对社会稳定造成了严重威胁, “惩治这种人是社会广大群众的要求”[9]P237。绝不能放纵他们,否则,社会稳定就无法实现。

2.广泛运用民主方式维护社会稳定。维护社会稳定不仅需要专政手段,而且还需要民主方式,尤其是有关人民内部矛盾性质的社会问题关键是要用民主的方式来解决。毛泽东认为,民主是一种手段,是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方法,其公式是 “团结—批评—团结”,即从团结的愿望出发,经过批评或者斗争,分清是非,使矛盾得到解决,从而在新的基础上达到新的团结。

3.开展整党整风,克服官僚主义。官僚主义是诱发社会稳定问题的间接性因素,但却是一个不容忽视的因素。罢工、罢课等群体性事件发生后,毛泽东担心官僚主义会影响党的领导,决定提前发动全党整风,其核心是强化党与广大人民群众的联系,反对任何形式的官僚主义和宗派主义,使全国初步形成 “一个又有集中又有民主,又有纪律又有自由,又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生动活泼,那样一种政治局面”[13]P543。刘少奇也提出 “要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反对干部中的官僚主义和特权思想,要限制领导人的权力,加强对领导人的监督”[8]P119。伴随着整党整风的逐步推进,党群关系进一步密切。

4.通过发展经济和社会改革维护社会稳定。新中国成立初期,经济困窘,城市中物价飞涨、失业严重,农村中还有大量农民没有分得土地,严重的民生问题对社会稳定产生的影响不容忽视。针对城市中严重的通货膨胀,党和政府把稳定物价当做首要问题给予解决,对于失业人员给予发放救济费或进行专业训练;在农村则开展了大规模的土地改革运动,调动了亿万农民的生产积极性,领导农民投身到农业生产中。随着国民经济的恢复和发展,人民生活逐步好转,夯实了维护社会稳定的物质基础。

5.大力加强法制建设。法律是上层建筑,它是维护革命秩序,保护劳动人民权益,保护社会主义经济基础,保护生产力的。[9]P197影响社会稳定的各因素十分复杂,不能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因此,中共认为要从根本上加强法制建设,对破坏社会稳定的人,不论群众或反革命,都必须给予必要的法律制裁。因此中共领导进行了司法改革,制定了 《惩治反革命条例》和 《惩治贪污条例》等法规。由于采取了正确的法律手段,刑事案件大幅度下降,发案率从1950年的万分之九点三下降到1956年的万分之二点九 (新中国成立以来最低)[14]P197,出现了中国历史上少有的“路不拾遗,夜不闭户”的治安年代。

6.坚持教育和疏导,加强思想政治教育。毛泽东认为,凡属于人民内部的争论问题,只能用民主的方法去解决,只能用讨论的方法、批评的方法、说服教育的方法去解决。[9]P209因为我国广大的人民群众是拥护社会主义的,他们有理想,守纪律,讲道理,顾大局,绝不会无故闹事。因此,党注重在群众中间经常进行生动的、切实的政治教育,并且经常把发生的困难向他们作真实的说明,和他们一起研究如何解决困难的办法。这就奠定了维护社会稳定的思想基础。

五、新中国成立初期党的维稳工作对于当前的启示

当前我国正处于改革和发展的转型期,世界多极化、经济全球化和社会信息化给党的维稳工作带来许多新情况、新问题,一些深层次矛盾和问题逐步显现,直接或间接影响着社会稳定。回顾新中国成立初期党维护社会稳定的历程并认真分析其得失,对当前的维稳工作具有一定的启示。

启示一:树立正确的社会稳定观。稳定的重要性不言而喻。新中国成立初期严重的匪患与猖獗的反革命活动使社会动荡不安,经济发展受阻,人民苦不堪言; “少数人闹事”式的群体性事件也有同样的危害,因为 “闹事总是会要造成一些损失,不利于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12]P396。改革开放后,邓小平反复强调: “中国的问题,压倒一切的是需要稳定。没有稳定的环境,什么都搞不成,已经取得的成果也会失掉。”[15]P284当前,改革开放越深入, 深层次的矛盾与问题越突出,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也越复杂,因此必须树立正确的稳定观,努力做到稳定中的发展和发展中的稳定。

启示二:分清两类不同性质的社会稳定问题并采取相应的处理方法。认清矛盾的性质,而后决定处理的方针和方法。矛盾的性质确定错了,在处理方针上就要犯错误;方针错了,那在一系列的具体办法上都要犯错误。[10]P307周恩来指出:不能把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混同起来,这一点是从匈牙利的教训,从批判斯大林问题上取得的。[16]P1327分清两类不同性质的社会稳定问题,是实行 “专政”还是“民主”的首要问题。敌我和人民内部这两类矛盾的性质不同,解决的方法也不同。对待敌我矛盾的社会稳定问题,要用专政的手段,对待人民内部矛盾的社会稳定问题,则要采取民主手段。错误地用民主的方法对待敌我矛盾或者用专政的方法对待人民内部矛盾都会带来不可想象的后果。能否区分和处理两类不同性质的社会稳定问题,关系着社会主义建设的成败。

启示三:发展是维护社会稳定的最根本途径。要坚定不移地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加快发展。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人民内部许多物质利益上的矛盾和冲突,绝不是单纯依靠说服教育和讲道理就可以解决的,而是要始终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群众利益至上,把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正确反映和兼顾不同阶层群众的利益,高度重视和维护人民群众最现实、最直接、最关心的利益问题,坚决纠正各种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才能从根本上保持社会稳定。

启示四:建立一整套行之有效的维稳体制机制。首先是要加强法制建设,实行依法治国。法律作为维护社会稳定的一种手段,具有强制功能和预防功能。我们应当紧跟时代潮流,加强法制建设,实行依法治国,切实保证社会稳定。其次是要提高利益表达机制,认真听取外界意见。社会本身就是一个不断变化的动态社会,决不会没有矛盾,解决问题的出路在于能否意识到 “堵不如疏”的道理,要允许通过上访、对话等民主的方式来表达每个人的立场和观点,适度的争吵不仅有助于及时处理和妥善解决已经存在的各种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和事件,而且更有助于从源头上消除、减少各种不稳定因素,实现社会的持续稳定。最后是要建立执政党防错纠错机制。作为执掌国家政权的政党,执政的正确的路线方针政策和自身廉洁对社会发展和稳定有极为重要的意义,但任何社会的体制都不能完全预防执政党政策的失误,因此要从自身建立起这种机制。一要防止权力过分集中,保证民主制度和民主集中制的实行;二要建立广泛的民主的决策机制;三要建立更为严格的监督机制。

启示五:加强党的建设,努力提升党的执政能力。当前,一些党员干部事业心和责任感淡漠,工作不扎实,脱离群众。领导上的官僚主义和对于群众利益的认识和关心不够仍然是群体性事件发生的重要原因。官僚主义不仅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和声誉,而且容易造成党、政府同人民群众的对立,激化人民内部矛盾,进而影响社会稳定。为了从根本上消灭这些可控因素,必须 “以求真务实作风推进各项工作,多干打基础、利长远的事。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反对弄虚作假”[17]P54。○

[1]陶德麟.社会稳定论[M].济南:山东人民出版社,1999.

[2]李景鹏.社会阶层的利益协调与社会稳定[J].乡音.2002.

[3]黄建林.我们需要什么样的“社会稳定观”[N].中国青年报.2004-11-9.

[4]中国共产党历史(第二卷)(1949-1978)上册[M].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北京:中共党史出版社,2011.

[5]加强经济保卫工作[N].人民日报.1950-7-9.

[6]关于执行政务院“关于在国家财政经济部门中建立保卫工作的决定”的指示.1950-11-24;铁路公安通讯第3号.1950-12-15.

[7]薄一波.若干重大决策与事件的回顾(下)[M].北京:中共党史出版社,2008.

[8]马齐彬,陈文斌.中国共产党执政四十年[M].北京:中共党史资料出版社,1989.

[9]毛泽东文集(第七卷)[M].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北京:人民出版社,1999.

[10]刘少奇选集(下卷)[M].中共中央文献编辑委员会.北京:人民出版社,1985.

[11]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十册)[M].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1.

[12]毛泽东选集(第五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7.

[13]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六册)[M].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2.

[14]中共中央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注释本)[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5.

[15]邓小平文选(第三卷)[M].中共中央文献编辑委员会.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

[16]金冲及.周恩来传[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8.

[17]胡锦涛.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 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而奋斗[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7.

郑雅霖,大连交通大学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专业2010届研究生。

责任编辑 张荣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