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畜禽养殖场养殖档案管理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2012-08-15杨应海
云南畜牧兽医 2012年5期
杨应海
(南涧县动物卫生监督所,云南 南涧 675700)
1 畜禽养殖场养殖档案概述
1.1 实施畜禽养殖场养殖档案管理制度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第四十一条明文规定畜禽养殖场应当建立养殖档案,第六十六条明文规定畜禽养殖场未建立养殖档案的,或者未按照规定保存养殖档案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罚款。二○○六年六月二十六日农业部第67号部令,发布了《畜禽标识和养殖档案管理办法》进一步细化了畜禽养殖场养殖档案管理制度,并明确其养殖档案格式由农业部统一制定。二○○七年二月七日农业部下发了《关于加强畜禽养殖管理通知》(农牧发[2007]1号)要求畜禽养殖场依法建立科学、规范的养殖档案,准确填写有关信息,做好档案保存工作,以备查验,并以附件发布了法定的“畜禽养殖场养殖档案”样本格式。
1.2 畜禽养殖场养殖档案的主要内容
畜禽养殖场养殖档案的主要内容有养殖档案封面上的单位名称、养殖代码编号、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编号和畜禽种类,其次是养殖场平面图、免疫程序、生产记录、饲料和兽药使用记录、消毒记录、免疫记录、诊疗记录、防疫监测记录、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记录。
1.3 实施好养殖档案管理的重要意义
畜禽养殖场实施畜禽养殖档案管理是对畜禽养殖场养殖环节的动物防疫、动物卫生、养殖业安全监管的载体。实施好畜禽养殖场的畜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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