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资产不可交易条件下欧式期权的消费效用无差别定价*
2012-08-14杨招军宋丹丹杨金强
湖南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 2012年12期
关键词:标的
杨招军,易 昊,宋丹丹,杨金强
(湖南大学 金融与统计学院,湖南 长沙 410079)
从期权定价研究的发展看,完备市场下的期权定价问题已经得到完美解决 .文[1]首先提出利用期权标的资产价格和无风险资产价格复制期权价格的思路,从而得到期权价格显式解 .由于显式解中并未包含期权标的资产的价格回报率,故文[2]提出一类风险中性测度的期权定价方法;随后文[3]证明了期权无套利价格的存在性与风险中性测度的惟一存在性之间实际存在着等价关系.
然而,由于现实中存在的种种限制,使得上述文献中依赖的完备市场假设在实际中无法成立[4].部分学者尝试运用效用理论解决非完备市场情形下的期权定价,效用无差别定价理论正是在这种背景下诞生[5].效用无差别定价的原理在于,投资者在初期通过付出一定量的现金用以换取期权的行使权,使得此种情形下投资者末期财富的期望效用的最大值与没有期权交易情形下的末期财富期望效用的最大值相等,而这一现金量即被称作期权的效用无差别价格.至今为止,这一方法已被广泛用于各种非完备市场条件下的期权定价研究.例如,文[6-7]等针对期权标的资产不可交易时的定价问题展开研究;文 [8-9]等从非完全市场信息角度展开研究;文[10-12]等从资产回报服从若干不同类型随机过程上展开研究;文[13]等基于交易量限制、卖空限制等约束条件展开研究;文[14]等从市场存在税收或其他交易成本方面展开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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