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居代会”:补上民意断层的短板
2012-08-10王晓圆王涛
浙江人大 2012年5期
王晓圆 王涛


“关于湖塘农贸市场脏乱差整治一事,以前提过3次了,迟迟没有得到办理,我想问一下在座的领导,能不能办?有没有能力办?什么时候办?”
“预算变动大的,报告应该写出原因,让人看得更明白……”
每年海宁市马桥街道的居民代表大会,都会设置“与人民交流”环节,就财政预算、民生实事办理等问题,请街道办事处负责人当面回答。问答之间的“火辣交锋”场面,当地居民早已见怪不怪。
居民代表大会,与我们熟知的镇人民代表大会不同,并不是一级地方权力机关。这里有投票但不是选举,有举手但不是表决,有讨论但不是审查。这里的程序更灵活、这里的气氛更轻松、这里的代表更具平民化。
当民意传递出现断层
说起马桥街道的居民代表大会,还得从撤镇建街道说起。
2001年起,浙江省各县(市)相继进行行政区划优化调整。2003年11月,马桥镇被撤销,改为马桥街道。镇人民代表大会、镇人大代表也随之消失,代之以街道人大工作委员会。然而,作为县人大常委会的派出机构,法律对街道人大工委的职能规定模糊,也未明确授予其监督权。街道人大工委如何开展工作,成了一个未知数。
镇人大代表没有了,谁来帮助这一级的老百姓说话?决策层听取民意的法定渠道缺失了,听不到老百姓的想法,工作怎么做?街道干部到底做了些什么,钱是怎么花的,群众提出的问题有没有解决?类似问题,群众很关心,但又无从知晓。
作为第一任马桥街道人大工委主任,钱剑耕对此也心有余而力不足:“马桥街道有2万多名居民,而街道人大工委只有一个专职主任,5名兼职委员和1名兼职工作人员,仅凭这点人力要听取2万多名居民的意见,哪够啊!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