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规制对贸易的影响——基于中国与美国、欧盟、日本的数据
2012-08-07臧传琴
山东财政学院学报 2012年2期
臧传琴,王 静
(山东财经大学 经济学院,山东 济南250014)
一、引 言
贸易自由化所导致的后果以及公众环境保护意识的提高引起了人们对贸易收益问题的质疑,越来越多的人们开始反思贸易引发的环境后果[1]。这种反思体现在国际行动中,就是各国纷纷介入并加强环境规制。所谓环境规制,是指政府为了克服国际贸易所引致环境污染、生态破坏等负外部性而采取的一系列措施,属于社会性规制的范畴。在长期的环境保护实践中,欧盟、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先后走过了从以工业污染环境保护到生态环境的全面保护、从先污染后治理到主动预防、从各成员国自行负责到形成共同的法律和行动为主的历程,形成了高标准、严要求、全方位、多层次的环境规制体系。中国从20世纪70年代末以来开始重视环境保护的立法工作,目前已形成了以基本法为主体、以专门保护法和行政法规为支撑的环境规制法律体系。然而,由于各国经济发展水平以及环境禀赋的不同,导致在环境规制政策的制定和执行上表现出很大差异。这种差异是通过怎样的传导机制作用于国际贸易,进而影响一国贸易结构乃至产业结构,是一个值得深入探究的问题。
环境规制对贸易的影响涉及比较优势、企业竞争力、“污染密集型”产业转移等方面。迄今为止,国内外相关理论研究和实证研究并未得出一致的结论。Siebert[2]指出“环境因素能够以环境禀赋的方式决定比较优势”,环境规制较严格的国家不鼓励污染性产品的专业化生产,而环境规制较宽松的国家倾向于增加污染密集型产品生产的比较优势。……
登录APP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