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灰色关联分析法的溃坝生命损失综合评价模型
2012-07-26侯保灯
水力发电 2012年10期
侯保灯
(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水文水资源研究所,江苏 南京 210029)
0 引 言
根据国家可再生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至2020年全国水电装机容量将达到3亿kW,平均每年新增1 200万kW[1]。目前,已建成水电站85 000余座[2]。其中小水电站约45 000座,总装机容量5 512万kW,年发电量1 600多亿kW·h,约占中国水电装机和年发电量的30%[3]。然而,由于人们认识水平和经济条件的制约,在大坝工程设计、建设和运行管理中往往存在一些不合理问题[4],可能导致大坝发生溃决。据统计[4],1954年~2006年间,我国共有3 498座水库垮坝,平均每年垮坝数约为64座;其中坝高低于30 m的低坝约占溃坝总数的90%,已溃坝中土坝所占比例超过了90%。溃坝给我国带来了巨大的损失,主要包括洪水淹没损失、库区坍岸损失和溃坝工程损失三大类[5]。近年来,我国相关专家、学者对直接产生的经济损失研究较多[6-13],而对生命损失、精神创伤等非经济损失研究较少。进入21世纪后,我国执政理念和治水思路均发生了转变,治水新理念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要建立风险和风险管理的观念;同时, “以人为本”的理念已深入人心,使得相关专家、学者逐渐对溃坝所造成的生命损失逐渐重视起来,并对其评价模型进行了初步探讨[2,14-20]。
溃坝生命损失评估是个十分复杂的问题,涉及到众多的影响因素。国外在溃坝生命损失方面虽然研究较早,取得的研究成果也较多,但通过对比分析发现,国外研究常用的评估方法与我国实际情况相差较大,故不能直接用于我国溃坝生命损失的评估[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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