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峰水库水土保持实施成果评价
2012-07-26高磊
山西水利 2012年10期
高 磊
(山西省张峰水库建设管理局,山西 晋城 048000)
1 水土保持防治分区及防治目标
1.1 防治分区
根据《山西省张峰水库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确定张峰水库水土流失防治分区为枢纽工程防治区、输水工程防治区、生活基地防治区、移民安置区及专项迁改建区。根据每个防治分区的施工特点进行二级分区:枢纽工程防治区分为主体建筑物施工区、料场防治区、弃渣场防治区、附属企业施工区、生产生活管理区及道路施工区;输水工程防治区分为输水渠道防治区、输水管线防治区、输水线路沿线弃渣场区、临时建筑施工区及道路施工区;生活基地防治区分为张峰公司、枢纽工程管理部和输水工程管理部。
1.2 防治目标
防治目标为扰动土地整治率达到95%,水土流失总治理度达到80%,土壤流失控制比达到0.4,拦渣率达到95%,林草植被恢复率达到90%,林草覆盖率达到15%。
2 施工技术
2.1 工程实施过程
2.1.1 枢纽工程防治区
主体建筑施工区中的水土保持工程措施如护坡、排水等已在主体工程中考虑,经评价均满足水土保持要求,投资计入主体工程。因此在该区的水土保持措施设计中只考虑植物措施。在坝头、溢洪道周边营造美化区,其余占地营造经济林及水土保持林。
在料场区土料场开挖过程中进行梯级削坡,并在坡脚及马道设排水沟。取土完毕后进行土地平整,并恢复植被。石料场取料后进行清理,将弃石堆入就近的弃渣场,同时料场上部开挖面恢复植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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