阶梯电价·电力需求侧管理·社会公平——基于对我国阶梯电价模式的若干思考
2012-07-19陈晓蕾
山东电力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2012年1期
陈晓蕾 张 刚
华北电力大学经济管理系 河北 保定 071003
0 引言
居民阶梯电价是指将现行单一形式的居民电价,改为按照用户消费的电量分段定价,用电价格随用电量增加呈阶梯状逐级递增的一种电价定价机制。[1]目前,递增式阶梯电价广泛存在于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的部分地区、大部分东南欧国家、部分中东国家、以及东亚的日本、韩国、我国的香港和台湾及菲律宾、马来西亚等东南亚国家和地区。[2]我国于2010年10月9日由发改委公告了 《关于居民生活用电实行阶梯电价的指导意见 (征求意见稿)》,向全社会征求关于在居民生活用电中推行阶梯电价的意见,同时也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阶梯电价作为一种新型的居民用电定价方式,既是推进我国电力需求侧管理的一种有效手段,也是一项增进社会公平的重要举措。理论上来讲,阶梯电价的定价方式能够做到在节约能源和保护环境基础上,更有效地实现社会公平,有利于推动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建立,促进和谐社会的发展。但是,由于我国阶梯电价处于起步和探索阶段,在实施初期难免存在一定的问题和令社会各界产生疑虑的地方。因此,对阶梯电价模式进行深入思考和研究,有利于更好地推行此定价模式,更有效地实现电力需求侧管理和达到增进社会公平的目标。笔者从电力需求侧和社会公平的角度出发,对我国阶梯电价模式的重要意义和存在的问题加以说明,从而推动阶梯电价模式的完善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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