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孕妇身上淘金的女财务
2012-07-12叶青
检察风云 2012年16期
文/叶青
在孕妇身上淘金的女财务
文/叶青
众所周知,社会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目的是使劳动者在因年老、患病、伤残、死亡、失业等原因丧失劳动能力或中断就业时,本人和家属失去生活来源的情况下,能够从社会保障部门获得物质帮助。
依照规定,任何企业、单位都应依法为在职员工缴纳五险,其中就有一项是生育保险。可是,在广西柳州市,一名不法分子却利用制度上的漏洞,大肆骗保!其金额之巨,涉案人员之多,诈骗手段之狡猾,真令人咋舌!好在警方及时侦破,才避免国家的财产遭受进一步的损失。此案应引起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
面对诱惑 邪念顿生
这个钻了制度漏洞的人,姓方名艳,广西柳州市人,财会专业毕业,从事过财务工作,深谙财政经济方面的政策,办事胆大,能说会道。她之所以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是因为她无法抑制对金钱的向往……
她是怎样找到“财富”的缝隙,并钻入制度的漏洞里去的呢?事情还得从2006年说起。
那年,27岁的方艳怀了身孕。依照社保的规定:每个单位都应为在职员工缴纳五险,其中有一项就是生育保险。方艳所在的单位也不例外。同一年的年底,方艳生下了小孩。由于单位帮她缴纳过保险,所以,2007年,她享受到了生育保险待遇。与此同时,头脑活络的她发现了一个“商机”:单位帮交的费用很低,而得回的生育保险金却很高,利差不小。她顿感是条敛财的捷径,于是萌生了利用孕妇套取生育保险金的念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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