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体系研究
2012-07-07吴晓东
中国资产评估 2012年9期
■ 吴晓东
当前,我国国有资本数额巨大,为保障国有资本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通过经营预算方式来具体指引和调控国有资本运营的意义日益突出,建立详细全面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体系对国有资本的保值增值具有重要作用。《国务院关于试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此作了明确的规定,要求相关单位按照要求编制。
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体系现状
(一)实践回顾
在实践中,国务院公布的《意见》对国有经营预算的内容和项目做了具体的界定,并要求各省参照试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中央也对其监管的企业做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具体编制规定,其中收入项目按规定列示,支出项目具体化。
目前,全国各省级地区都开始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工作,各省预算的主体基本都是各级财政部门。对比中央及各省市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表可知,现有预算表大体可以分为三类:一是严格按照《意见》的规定编制预算表;二是按照中央预算表格式编制;三是少数省市自主编制的预算表。
(二)理论回顾
在理论界,学者们对于如何编制报表问题存在分歧,主流观点主要分为三类。
第一类观点认为预算报表应包括收入预算与支出预算。这种预算编制较为简单,项目严格按照《意见》规定进行编制,便于同一主体不同时期和不同主体同一时期的比较,且能够有效地反映预算收支平衡情况。但是,由于过多地关注当前的收支情况,无法真正反映国有资本的规模和价值,没有反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宏观经济效益,同时无法通过预算收支表提供的财务信息对国有资本运营情况进行综合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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