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重特大耕地流转贿案
2012-07-07雨潇
检察风云 2012年5期
关键词:耕地
文/雨潇
辽宁省重特大耕地流转贿案
文/雨潇

黑手伸向耕地占补指标
2003年上半年,大连市土地整理中心主任于立新在辽宁省国土资源厅开会时,遇到了朝阳市土地整理中心主任樊某,两人是同行,平时关系都不错。会后,樊某把于立新拉到一边,悄声说:“朝阳耕地指标比较富裕,大连建设用地比较多,耕地指标比较贫乏,我把朝阳的指标拿给你,你在大连卖,挣钱我们两人平分。你看如何?”
于立新清楚,大连市因城市建设占用耕地,而当地又没有后备耕地资源可开垦,需异地购买新增耕地开垦指标来解决占补平衡。樊某的提议让他心中一动,于是频频点头,认为可行。两人密谋一番,分头行事。
有搂钱的耙,也得有装钱的匣。在省会沈阳开完会返回大连的途中,于立新一直在琢磨,该如何巧立名目,给自己找个装钱的“匣子”。几个小时的旅程结束,他心里也有了主意。他找人制作了三张假身份证,注册成立了大连朝阳土地整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朝公司)这个装钱“匣”。很快,樊某把朝阳市70.53公顷耕地占补平衡指标图纸、立项材料验收单邮寄过来。于立新以大朝公司名义,将其中41多公顷卖给大连十多家企业,共卖410多万元,该款被于立新转入大朝公司账户。
2003年11月初,于立新忽听有人议论“大朝公司卖耕地指标”的事,顿时心惊肉跳,担心私自倒卖指标的事被发现,急忙给樊某打电话说:“咱俩倒卖耕地指标的事儿有人知道了,干脆把钱和剩余指标都交给我单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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