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天台“2.18”儿童集体溺亡事件引发的对安全教育问题的调查
2012-06-30邓骁菲
黑龙江史志 2012年17期
邓骁菲
(浙江师范大学国际文化与教育学院 浙江 金华 321004)
前言
天台“2.18”儿童集体溺亡事件是指:在2月18日,浙江天台县下路王村的蔡家5名孩子在龙珠潭水库溺亡。之后,浙江天台县政府新闻办公室就该溺亡事故召开新闻发布会。
调查小组随即前往天台“2.18”儿童集体溺亡事件发生地天台进行问卷发放与实地访谈,并走访了龙潭水库附近的住户,听取各种意见,对该事件做了一个深入的调查。而后,调查小组分别走访了银行、学校、企业、政府机关等地,进行问卷调查。在此过程中,我们共发出问卷120份,回收114份,其中有效问卷为100份。本次调研,涉及社会各界,且农村和城市的比例恰当,城市56份、农村44份。
以往,假期溺亡事件时有发生,却从未受到大规模媒体的关注。受调查者认为,社会和父母应对此事件负责。此事件发生的养鱼场管理和安全防护措施有疏漏,社会公共安全体系不完善,社会的责任不可推卸。而家长没有管好自己的孩子,在其外出时也没有相应的警告,放任孩子游玩,最终导致悲剧。
一、家庭安全教育
孩子是家庭的未来,父母对孩子的安全教育应是授人以渔。然而,家长们往往容易忽视对孩子的安全教育,导致一起又一起的意外事故的发生。可见展开合适的家庭安全教育迫在眉睫。
(一)传输安全知识至关重要
约有76%的受调查家长会帮助自己的孩子学习安全知识,但也有少数家长,约占24%对这一方面显然不够重视。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如果家长对安全有所懈怠,那么悲剧将不可避免。……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