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代农民工就业稳定性的工资效应研究——以东莞市为例
2012-06-21谌新民袁建海
华南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2年5期
关键词:企业
谌新民,袁建海
(华南师范大学 经济与管理学院,广东 广州510006)
一、引 言
在人口供给格局变化的背景下,农村转移就业农民工群体已经发生了明显分化,内部同质性被打破,与第一代农民工相比,新生代农民工受教育水平较高,自我发展意识较强,但是由于自身较低的技能水平、板结的产业结构和劳动力市场的制度缺陷,使得大多数仍只能进入以劳动密集型产业为主体的次级劳动力市场,工资水平低,劳动合同执行不规范并呈现短期化,社会保障水平偏低且参保不足。新生代农民工平均更换工作次数为1.44次,是传统农民工的2.9倍(全国总工会新生代农民工课题组,2010),较差的就业稳定性已经成为新生代农民工就业的典型特征。
理论上,稳定的就业关系作为企业提供专用性人力资本投资的先决条件,同时也是新生代农民工企业专用性人力资本积累的重要保障,对企业发展和个体职业技能提升、工资水平无疑有着重要影响。但是,目前新生代农民工的就业稳定性很少受到关注,特别是对工资水平影响的研究更少,本文试图对该问题进行初步的分析和检验。
二、文献回顾与述评
关于就业稳定性的度量,Diebold et al.(1996)曾提出通过工作任期的长短来表示[1]。P.Gottschalk and R.Moffitt(1999)用劳动者在一段时间的工作小时数来衡量工作的稳定性[2]。Lucie Davoine and Christine Ehrel(2006)在研究欧洲就业质量问题中,使用工作任期和离职率作为衡量就业稳定性的指标[3]。翁杰、周必彧、韩翼祥(2008)则用反映劳动力市场事前就业稳定性的劳动合同期限以及反映劳动力市场事后就业稳定性的保留率和工作经历数等三个指标衡量就业稳定性[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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