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铺锦郊商黄清文、黄清和研究——以碑刻、谱牒、志书、题刻等为例
2012-06-11胡晓伟
闽台文化研究 2012年1期
胡晓伟
引 言
“郊”,又称 “郊行”、“行郊”,是清代闽台地区的商业贸易组织,由众多从事相类贸易的商号结盟组成。“郊”与其他商业团体之会馆、公所、公会、行会或帮类似。“郊”兼具有地缘性、宗教性、业缘性与血缘性,可谓为一商业公会、同乡会、神明会、宗亲会的综合体[1]。
乾隆49年 (1784),台湾中部之鹿港获准与泉州蚶江通航,鹿港商业渐趋繁荣。嘉道年间盛极一时,当时到鹿港经商定居的富商越来越多,贸迁发达,人口号称十万,其中很多人来自泉州,人称为 “小泉州”。在清嘉庆21年 (1816)前鹿港已设有泉郊金长顺等八郊[2]。泉郊因成员众多,财力最厚,为鹿港八郊之首,还建有泉郊商人在鹿港的会所——“泉郊会馆”。道咸年间,有谓 “一府二鹿三艋舺”之称,据张炳楠先生 《鹿港开港史》,时鹿港泉郊所属商号最盛达约200家[3]。
道光12年周玺修 《彰化县志》卷九《风俗志》“商贾”条曰:“远贾以舟楫运载米、粟、糖、油,行郊商皆内地殷户之人,出赀遣伙来鹿港,正对渡于蚶江、深沪、獭窟、崇武者曰泉郊。”[4]换言之,“鹿港泉郊”是运载台地米、粟、糖、油等货品,到泉州之蚶江、深沪、獭窟、崇武进行对渡贸易的郊行的总称。鹿港行郊商人多为泉州、漳州等内地富商大户,是他们最早出资到鹿港设行铺。
与此相应,在泉州的许多鹿港郊商,运载泉州石材、木材、丝布、白布、药材等货品到鹿港开展对渡贸易,这些郊行总称 “鹿港郊”。道光年间,鹿港郊商人依托泉州南门浯江铺塔堂宫,设立 “泉州鹿港郊公堂”,作为 “鹿郊”商人在泉会所。
从清康熙年间开始,泉州府晋江县龟湖铺锦黄姓从事泉台两地贸易和航运的人越来越多,且大都聚居于彰化县鹿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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