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城镇化发展的转移支付政策研究
2012-06-06蒙婷怡
哈尔滨商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2年5期
李 兰,蒙婷怡
(哈尔滨商业大学,哈尔滨 150028)
一、城镇化与财政转移支付的关系
(一)财政转移支付的效应与目标
财政转移支付是指上下级预算主体之间按照法定标准进行的财政资金的相互转移。转移支付制度是分级预算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分级预算管理体制,上下级预算主体间、同级预算主体间的收支规模是不对称的,转移支付制度就是均衡各级预算主体间收支规模不对称的预算调节制度。我国虽未出台转移支付法,但已有转移支付的实践。我国政府间的转移支付的形式包括以下四大类:一是一般转移支付或称体制转移支付,是在现行财政体制之下所实施的转移支付。它是最基本最主要的形式。二是专项转移支付,即为实现某种特定的政策经济目标或专项任务,由上级财政提供的专项补助。三是特殊转移支付,是在发生不可抗力或国家进行重大政策调整时,由上级政府支付的特殊补助。四是税收返还,即中央基于宏观调控的需要,将集中的部分税收收入返还给地方。
从我国实际来看,财政转移支付的目标可分为近期目标和远期目标。转移支付的近期目标是逐步规范地方政府间纵向转移支付方式,优化转移支付结构,加大中央政府财力集中度,增强中央政府宏观调控能力;转移支付的远期目标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分级分税财政体制趋于完善、均等化转移支付技术条件已经成熟的状况下,抑制各地区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实现各级政府提供公共服务能力的均等化,使各地居民都能享有同等的就业、医疗、交通等方面的机会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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