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信新角色呼唤运营商产业责任
2012-05-30陈琛
通信世界 2012年17期
本刊记者 | 陈琛
电信运营商企业性质以及社会功能的变化,既要求运营商承担更多的社会及产业责任,对自身体制机制作出变革,又要求相关主管部门改变既往以经济利益为主的考核模式,出台更多的支持性措施。

日前我国电信运营商企业性质以及社会功能定位已经发生变化——企业性质方面强调公益性质;社会功能方面,与以往更多承担单一的通信功能不同,当前电信运营商的业务触角已经遍布农业、制造业、金融、出版、媒体等各个行业,其在承担信息化基础设施提供商角色的同时,日益承担起服务行业信息化的重任。
电信运营商上述两个方面的变化既要求相关主管部门对其目前主要以经济利益为主的考核体系作出变革,出台更多支持性措施,也要求电信运营商自身在体制架构、运营模式以及战略思维等多方面作出变革。
与此同时,这更意味着作为公益性质的国有企业,电信运营商需要承担起更多的行业责任——在追求自身发展的同时,必须肩负起调整行业发展方式、营造良性行业发展环境的重任。
新的角色标签不断涌现
国资委副主任邵宁在“2011中国企业领袖年会”上提出了“公益型国企”概念,强调电信运营商等是具有公益性质的国有企业,其在改革路径方面,要兼顾企业为社会服务和企业持续发展的双重目标。这就意味着,运营商作为央企在追求发展速度的同时,也需勇于肩负起调整行业发展方式、营造良性行业发展环境的重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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