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级烟草公司推行财务委派制的几点思考
2012-05-09魏虹
现代经济信息 2012年5期
关键词:财务管理
魏虹
摘要:财务委派制在国内是由政府部门率先推行的财务监督制度,由政府机关或企业的上级主管部门对其下属的分支机构或公司委派财务人员,并授权委派财务人员监督所派单位财务行为和其它经营活动。2003年以来烟草行业实施了诸如工业联合重组、商业取消县级法人等一系列行业管理体制改革,一些单位针对体制改革的变化相继把财务委派制引入到企业的经营管理中来,为规范经营行为,强化监督和控制职能,提高服务水平,促进企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财务委派制度从理论层面到实践层面仍旧需要正确认识和对待,并在实践过程中不断加以完善。
关键词:市级烟草公司;财务委派;财务管理
中图分类号:F768.29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2)03-0-02
一、引言
在所有权和经营权相分离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下,集团公司存在若较复杂的多层次委托代理关系,由于企业所有者和经营者的信息不对称,利益目标有时也是不相同的,分子公司经营者在企业管理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诱发出谋求自身局部利益最大化的倾向,为使这种利益目标的偏离得到最大可能的矫正,目前在全国范围普遍推广实行财务委派制度,成为我国财务会计人员管理体制的主流模式。
二、烟草行业实施财务委派制现状
2003年3月以安徽、广东作为试点率先实行烟草工商分设为标志,拉开了烟草行业管理体制改革的大幕,随后工业企业实行跨省跨地区联合重组,商业企业实行母子公司制改革,强化地市级烟草公司(下称市级公司)市场经营主体地位,取消县级法人资格,体制改革不断深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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