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若绿 民则安
2012-04-29
源流 2012年12期

1988年8月,省委书记林若同志来到南雄检查造林绿化和水土流失整治工作,指示“一定要把红砂岭全面披绿”。根据省委、省政府提出的“五年消灭荒山,十年绿化广东大地”的战略决策和林若书记的重要指示,南雄县委、县政府作出了“三年消灭荒山、五年绿化南雄、八年治理水土流失”的重要决定。至此,南雄大地掀起了新一轮消灭荒山、治理水土流失的高潮。
南雄位于珠江流域北江水系上游,上世纪八十年代以前,境内水土流失严重,是我省水土流失最严重的市、县之一,原有水土流失面积751.26平方公里,占北江上游水土流失总面积的68%,占南雄土地总面积的31.4%,其中强度流失383平方公里,中度流失235.2平方公里,轻度流失133.06平方公里。每年流失土壤总量352万吨,相当于流失区每年剥蚀3.61毫米表土层。水土流失导致境内主河道浈江河床平均淤高2.5米,缩短航道里程61公里。严重的水土流失不仅制约了全市国民经济的发展,而且也成为影响北江中下游乃至广州和珠江三角洲食水质量和防洪安全的严重隐患,因此水土流失成为南雄环境的头号问题。
因此南雄的水土保持工作自建国以来就开始了,1955年南雄县成立了水源林营造站,是南雄的第一个水保机构,1969年与设立在南雄的韶关专区水土保持试验推广站合并后改名为“南雄县水土保持试验推广站”。为加快治理水土流失的速度,1984年成立了南雄县水土保持委员会,由时任县长黄武君任水土保持委员会主任,并设立了南雄县水土保持委员会办公室,为正科级行政机构,简称水保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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