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我国碳减排交易市场与法律制度的辩证关系
2012-04-29殷烜
商 2012年17期
殷烜
近年来,温室效应问题已经受到世界人民的关注,温室效应带来的全球变暖后果给人类带来了一系列负面的气候变化影响,甚至对人类的生存也存在某种程度上的威胁。为了解决全球气候变暖问题,在福利经济学和制度经济学理论基础上,《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对温室气体的排放在原则上进行了限期和限量的控制,《京都议定书》中提到了关于温室气体排放权的交易制度,排放权交易制度是减少温室气体的排放,促进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之间的合作的一条有效途径。根据《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提出的“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以及《京都议定书》的规定,作为发展中国家,在2012年前,中国政府不承担强制性的减排任务。但是,中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应当在国际重要问题上承担一个大国应有的责任使命。这就要求中国除了重视节能减排技术开发与转让外,还应该重视研究和吸收发达国家温室气体减排和交易方面的立法和各项鼓励政策。
一、我国碳减排交易市场的立法需求
清洁发展机制项目的实施首先会达到全球温室气体的减排效果,其次,还可以促进《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中在非附件中排列的国家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目标。联合国对清洁发展机制的统一规范存在着实施方面的实践依靠,但是还是需要非附件一国家通过国内立法的方式进行规范。2005年10月12日发布的《清洁发展机……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