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司法公正消弭群体性冲突
2012-04-29薛理泰
人民论坛 2012年16期
关键词:改革
薛理泰
近年,中国大规模群体性抗争事件频发。政法委在一份报告中指出,绝大多数参与事件者与该事件的诱因没有直接、间接的关联。参与者与某宗事件风马牛不相及,却采取暴烈的手段,竞相投入该事件。这个现象值得深思。换言之,这无非说明唯恐天下不乱之徒的数量在急剧增加,成为冲突之源。
细察当今社会,民众对政府最不满意之处,并不是“民主”(究竟有多少人明白实施民主之后正负面的后果——存疑),甚至也不是“民生”,而是社会不公正。正是许多民众对社会不公正的切身体会,促使他们声应气求,投入群体性事件。
平心而论,中国社会矛盾并不比美国更尖锐。美国贫富悬殊,在发达国家中位居首位。韩国、日本大公司CEO工资本来就不高,但累进个人所得税率可高达90%,年收入不过百万美元。韩国、日本资本高度垄断,资产额超过美国大公司,高管收入却比美国低许多。尽管不少美国大公司亏本经营,高管却有成亿美元的收入。美国贫富悬殊略见一斑。况且,美国三亿人口,民间拥有四亿多枪支、两亿多汽车。枪支多则杀伤力强,车辆多则爆发力强。为什么美国社会矛盾比较尖锐,却迄今没有爆发大规模的群体性抗争事件呢?
诸多原因中,最重要的一条,就是美国司法尚称公正,民众对司法系统具有信心。司法系统发生营私舞弊的现象少之又少。民众对个人遭际不满意,就诉诸于打官司,而不会动辄上访或者聚众闹事。
不管利弊得失,民主毕竟是大时代的潮流,莫之能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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