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协商民主研究30年:路线视角与议题
2012-04-29李强彬
教学与研究 2012年2期
李强彬



[关键词]协商民主;研究路线;研究视角;研究议题;
[摘要]国外协商民主理论近30年的研究大致可分为三个研究时代,形成了分别以罗尔斯、哈贝马斯的思想为基础的“英-美”和“欧洲大陆”主义两种研究路线。在研究视角上,主要涉及作为政府体制、公民参与、政治合法性、治理以及民主决策理论的协商民主。在研究议题上,大大拓展了毕塞特最初的研究范围,扩展至协商与民主理论的发展、协商民主与公民参与、协商民主与政策分析范式的发展、协商民主与国际问题治理、协商民主本身的制度化等方面的研究。
[中图分类号]D08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0257-2826(2012)02-0079-09
中文语境中的“协商民主”源于英文“Deliberative Democracy”一词的翻译。作为近30年来一个新兴的国际性学术研究热点,“Deliberative Democracy”最早由美国学者约瑟夫·M·毕塞特(Joseph M.Bessette)提出,意在反对美国宪法精英式、贵族式的解释以及把立法和公共政策解释为自利个体理性计算的结果而不是就共同目标进行论辩、述理和说服的结果。在毕塞特看来,协商的观念意指“公共政策价值的论辩”,认为美国国会这样的制度设计具有卓越的协商性,但遗憾的却是没有相关的著作和论文对其进行细致研究。
继毕塞特之后,研究者大大拓展、丰富了协商民主的研究范围,将协商民主视为当今社会不断提升政治过程品质和民主质量的重要途径。以致约翰·S·德雷泽克(John S.Dryzek)认为,大约在1990年前后,民主理论呈现出明确的协商转向:在协商转向之前,民主理想被看成主要是通过诸如投票和代表机制的方式来实现集体决策偏好与利益的聚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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