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市限利能走多远?
2012-04-29周俊生
祖国 2012年20期
陕西省住建厅和物价局近日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分区域测算住房项目成本,公布区域住房销售价格区间,将房地产利润控制在10%左右。超出价格区间的商品房将无法在价格主管部门备案,也不能取得预售证。
房地产调控因房价过高而引起,因此调控的目标似乎就是压低房价所推出的一些手段,如限购等政策,都是为了减少市场的购买力,期望以此来倒逼开发商降低房价,满足刚性需求。
但是,从现在的效果来看,这种调控由于未曾触及商品房的定价机制,因此收效并不理想,甚至引发了一些其他问题。
当然,房价过高的要害在于定价机制出现了混乱,它不是以开发商的建造成本和必要利润来组成,而是渗入了严重的炒作因素,使房价像股价一样充满了不确定性,房地产市场也成了类似于股市的虚拟市场。以往几年我国的富豪排行榜悉数为房地产开发商,这与国外形成了鲜明的反差,正是房地产市场这种模糊的定价模式让开发商攫取了过多的利润。
此次陕西出台的新政,要求开发商将商品房的建造成本按土地成本、开发成本、管理费用、销售费用、财务费用、销售税金等项目进行测算,在此基础上加上10%左右的利润确定房价。这为下一轮调控找到了一个方向。这个方向就是将房价定价中的虚拟成分撇除,使其成为一个货真价实的实体市场。目前的商品房定价,普遍将房屋所在地段的附加值作为炒作因素计算在内,地铁、学校、自然景观,都成了开发商随意提价的理由,但所有这些都不是开发商投入的成本,要求购房者为其买单,也使房价虚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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