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改中音乐教学的艺术
2012-04-29荆书研
现代教育科学·中学教师 2012年3期
荆书研
百年大计,教育为本。在全国推进素质教育的今天,在新一轮国家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施之际,对新的教学方式与学生新的学习方式的探讨,显得十分迫切与必要。
作为一名从事音乐教育的老师,不但要培养学生在音乐方面的审美能力,还要让学生养成聆听音乐、感受音乐、鉴赏音乐的良好习惯,从而逐步积累欣赏音乐的经验,使他们的艺术修养得到升华,在感知音乐中受到教育和启发。
音乐教师在传授知识的过程中,不要只考虑如何简单地完成教学任务,把音乐生硬地灌输给学生,而是要在完成教学任务的同时,引导学生主动参与音乐实践,尊重学生个体的不同音乐体验与学习方式,以发展学生的创造性思维,升华学生的情感,形成良好的人文素养,为学生终身喜欢音乐、学习音乐、享受音乐奠定良好的基础。更重要的是,经过长期的音乐艺术熏陶,可以培养学生高尚的艺术情操,促进人生观的正确形成。因此,我们可从以下两点着手。
一、带领学生感受与鉴赏音乐
感受与鉴赏音乐是重要的音乐学习领域,是整个音乐学习活动的基础,是培养学生音乐审美能力的有效途径。在音乐教学中,让学生对节奏、音色、力度、速度、旋律等音乐要素作出准确的心理反应并细加揣摩,这其实是“三度创作”。在这个过程中,形成了一种特殊的思维方式,感性认识理性分析,产生美的联想与想象。同时,教师要用饱满的热情、形象的语言为学生描述音乐所展现出的画面与情景,用真心和对音乐的美好憧憬去和学生进行沟通,让学生体会到音乐中的语言美、旋律美、意境美、情感美,从而激发学生喜欢音乐的天性,把学生的愿望兴趣引导到音乐课堂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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