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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审议中蕴含的“监督”

2012-04-29未天

上海人大月刊 2012年3期
关键词:依法行政人大常委会代表

未天

人大代表既是常委会监督工作的参与者,同时又是“监督者”。在年初召开的市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上,代表们在分组审议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时,除了“评点”过去一年人大监督工作的亮点,更多的是为怎样运用好宪法与法律赋予的监督手段,更好地发挥人大的职能作用“支招”、“谋策”。

要立法更要监督执法

有关城市管理的法规立法难、执行更难。立法能在多大程度上发挥效力,关键要看执法是否“给力”。在审议中,如何推进法律法规的有效实施,进一步加强执法监督工作,破解一些公众关注度高的法律法规出台后执行效果不尽如人意的难题,培养和巩固对法的“敬畏”意识,成为代表们热议的焦点。

2011年,市人大常委会共对6部法律法规实施情况开展了执法检查。其中就包括了被认为执行颇有“难度”的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和养犬管理条例。金哲民代表认为,在立法以后,要注重捍卫法律的尊严,不能因为法不责众,使有些法律成为“一纸空文”。周卫杰代表建议进一步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检查,对执法效果作出评估,促进法律法规正确实施,维护法的权威。李梅代表指出,要把监督放在和立法同等重要的位置,在重视立法的同时,更要重视对执法的监督,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切实把法律落到实处,提高人大机关作为立法机关、监督机关的权威。

要让法铭刻在人们心中,人大也应在“普法”上有所作为。彭沉雷、卞永范代表建议,进一步加强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监督,督促政府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按不同对象、有重点地开展普法教育工作,提高普法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推动依法行政 人大要敢于“碰硬”

去年10月28日,上海发布了本市依法行政“十二五”规划,提出要把上海建设成为全国法治环境最好的行政区之一。代表们指出,要实现这一目标,人大就要切实发挥职能作用,敢于“碰硬”,进一步加大对依法行政的监督力度。

“社会矛盾和问题错综复杂,解决方法有行政等多种手段,但应把法律作为最根本的手段。”孙雷代表指出,依法行政是政府工作的核心要义。赵明代表建议,应针对当前一些违法成本低的现象,开展专项监督调研活动,督促行政机关切实做到违法必究、执法必严。韩强代表特别提到,在涉及多项法规和多个管理部门的行政执法中,人大要加强执法监督,督促提高“一家为主、多家协调”机制中各行政部门的执行效能。朱洪超代表认为,必须督促政府严格执法,减少政府选择性执法、行政不作为等现象的发生,营造公平正义的社会环境。“虽然已有相关文件要求,但现在行政‘一把手出庭应诉的还很少。”钱翊梁代表希望人大进行推动,促进依法行政工作。

专题询问要真正成为监督“利器”

专题询问,作为人大监督工作的重要探索和有益尝试,正逐渐成为人大监督的“常规动作”。市人大常委会已连续两年开展专题询问,去年更是围绕“食品安全”、“城市运行安全和生产安全”的主题,在一次常委会会议上接连展开了两场专题询问。“专题询问不能止于‘问。”代表们在审议中指出,专题询问不仅要成为常态化、制度化的监督方式,而且更要发挥其“后续”效应,对政府落实整改情况跟踪问效,集中推动解决一些重点问题。

“监督工作要注重从评议型向问责型转变。”陈兆丰代表说,去年市人大常委会进行的两次询问效果很好,要进一步通过强化问责机制来加强政府部门的责任意识。廖新浩代表则建议把专题询问工作制度化,规定相关部门定期到人大接受询问。史秋琴代表认为,应对重大的社会问题和“一府两院”履职不到位的问题,开展专题询问和跟踪监督。俞国生代表希望能扩大专题询问在监督工作中的运用,围绕群众关心的问题进一步深化专题询问。唐国才代表建议,常委会审议形式可以作一些改变,从而进一步提高审议质量,“如开展专题询问,要聚焦突发性、影响面大的公共事件;听取和审议政府专项工作报告时,可以考虑让政府职能部门负责人当面回答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代表提出的问题。”

监督不能“走过场” 监督方式要改善

监督工作要避免“走过场”、“搞形式”,真正增强针对性、实效性,就必须改善监督方式,这也成为在代表审议中频频“出镜”的话题。朱磊代表认为,集中视察检查要和暗访结合起来,这样才能有效掌握第一手信息,提高监督实效。武申申代表建议,建立健全公开透明的工作机制,比如在明察暗访的情况披露之后,要进一步加强跟踪监督,以明察暗访、案例公示、整改落实、结果公布为程序,对整改的全过程给予监督。李鹤富代表建议,要防止监督流于形式,必须要对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完善反馈机制。

“人大监督要加强事前监督。”蒋碧艳代表指出,尤其是对“可能存在较大风险,涉及重大民生问题的领域”要提前介入,变事后监督为事前监督。尹邦奇代表建议,进一步加大对重大市政项目和民生工程事前风险评估、事中积极检查、事后绩效评估的力度。他认为,事前风险评估要科学合理,并广泛听取群众意见。

及时呼应社会热点难点已成为当前人大工作的一大亮点。曾锡文代表指出,人大履职要增强主动性,针对一些突发事件主动出击,加大监督力度,在百姓中进一步树立威信和影响力。傅维安代表认为,人大应站在更高的层次上,从宏观规划的层面开展监督,不能“头痛医头、脚痛医脚”。

预算监督的步子要迈得大些

“今年,预算相关文件资料有厚厚一摞,比以往多了不少。”代表们深有感慨地说,人大要管好政府的“钱袋子”,对预算监督的步伐就要迈得更大一些。

方彦代表建议加强对财政预算外资金收支情况的监督,特别要关注政府融资平台资金运作情况,强化监督,督促政府处理好发展公共事业与举债建设之间的关系,合理控制举债规模,防止过度举债情况的发生。华仁长代表认为,市人大常委会要对政府重大项目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加强监督,必要时可组织相关专家参与监督调研,增强监督实效。杨成长代表建议对税收支出的合理性和效率进行监督,推动财政资金更多用于民生改善。

去年,市人大常委会将预算审查监督向纵深延伸,推动政府对资金量大、社会关注度高的24个预算主管部门的35个项目开展绩效评价工作试点,完善绩效管理制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如何监督政府更合理地“花好钱”?丁勤华代表指出,要更加注重对列入公共财政预算的项目的绩效评估,监督政府公共资金运转。“如在教育预算方面,700亿怎么用,希望通过绩效评估。”

人大代表是预算监督的主体,代表们在审议中不约而同地指出,预算监督不能仅限于人代会期间,希望能在闭会期间跟踪预算执行情况。方名山代表建议,市人大可以在平时组织代表到相关部门检查预算执行情况,从而进一步强化部门预算管理。朱红代表认为,政府部门要主动提供预算相关材料,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给予代表充分的审议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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