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水江林契中的产权形式与深化林权改革
2012-04-29曾梦宇
原生态民族文化学刊 2012年4期
曾梦宇
摘 要:清水江林契所体现的产权形式是数百年来林业发展的实践产物,是林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具有规律性的经验总结,对于当前的林权改革来说,它在林业政策制定、林地所有者权益维护、林权交易管理、林木处置权落实等方面具有极大的启迪作用。
关键词:林业契约文书;产权形式;林权改革;清水江文书
中图分类号:F316.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621X(2012)04-0041-07
清水江林契,称清水江文书、锦屏文书等,是明末以来直至新中国成立之初,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境内的清水江中下游流域少数民族地区大规模形成并传承至今的珍贵的林业契约,其内容以山林、田土买卖以及租佃契约为主,是珍贵的林业产权历史文献。由于清水江林契是该区域数百年来林业产权变化的历史记录,其所载内容与区域内的经济基础、交易习惯、民风民俗相吻合,其专业性、地方性的特点十分明显。目前,清水江中下游地区的林权制度改革正在进一步深化,其内容指向与清水江林契是一致的,都是“林业产权”。同一区域、相同内容,林权改革与清水江林契之间有着割舍不断的联系,借鉴历史经验,遵循林权变化的历史脉络,对制定出较为科学的林权管理制度大有裨益。
一、清水江林契中的产权形式
清水江林契记载的林业产权比较完备,包括了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处置权等,既包含了林地产权,又包含了林木产权。
(一)清水江林契中的所有权形式
清水江林契中林业产权中的所有权制度是建立在封建土地私有制的基础之上,是以私有制为主体,属私人所有性质,林地的所有者俗称“山主”或“地主”。……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