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手机“失窃案”
2012-04-29殷志红陈雷
河南教育·基教版 2012年4期
殷志红 陈雷
周五午饭过后,六(3)班班主任李老师正在充电的“苹果3”手机不翼而飞,当时办公室的老师都去吃饭了,屋里只有我们班5个留在办公室补作业的学生。我初步判断学生“私拿”的可能性比较大,可是怎么询问和寻找呢?我决定尝试运用“心理应急微反应”的方法来解决。
首先,晓之以理,贏得当事人的配合。我把5个学生集中到小会议室,我讲了发生的事情后,说:“作为老师,我有责任帮助大家把这件事弄清楚,还大家一个清白。”同学们纷纷表示愿意全力配合,希望证明自己的清白。此时我又说:“私拿他人财物是偷窃行为,如果确实有哪位同学因为一时好奇而顺手拿走了李老师的手机,可以悄悄告诉我,归还给李老师。”
然后,我和他们分别谈话,关注他们的反应细节。5个人的陈述中几乎都没有破绽,只有B男生故意隐瞒了看李老师手机的细节。我又重新找B男生谈话,问他为何隐瞒,他一时语塞,双腿僵硬,双手局促,不知如何放置才合适。仅凭这一细小动作,还不能得出他说谎的定论,因为有两个同学证明他看完李老师的手机后又放回了原处。况且他家境很好,早就拥有一个“苹果4”手机,当时还拿出来对比了,似乎缺少将手机窃为己有的动机。
此时正好上课铃响,我就带着5个孩子去教室上课。课上到一半,年级组长跑来悄悄告诉我,手机在办公室旁一个杂物室的垃圾箱里找到了。我故意把这消息当着全班同学的面告知大家,以便观察那5个学生的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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